简介:为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国于1994年进行了计划、财税和金融体制改革,其中金融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成立3家政策性银行,目的是将四大国有专业银行的政策性业务分离出来,推动国有专业银行的商业化运作。经过十余年的发展,政策性金融已成为我国金融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为我国经济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一是政策性银行的成立和发展,不仅实现了商业性金融与政策性金融的分离,为国有专业银行实现商业化运作创造了条件,而且进一步明晰了银行体系各组成部分的功能差异。二是政策性金融按照不同时期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宏观经济政策的要求,分别从各自业务范围出发,支持国家了国家的经济建设,促进了我国的经济发展与转型。三是政策性金融机构通过自身不断的探索实践,逐步形成了良性的发展机制。例如,国家开发银行以国家信用为基础,通过市场建设和信用建设,形成了独特的发展模式,成功实现了由政策性金融向开发性金融的发展,在贯彻国家战略意图和政策导向的同时创造出良好的业绩。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国家的发展战略在不断地进行调整,政策性银行的经营环境发生了新的变化,结合新的形势和发展需要,加快政策性金融的发展和转型已成为金融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简介:住房公积金政策功能和金融功能是辩证统一关系,不能只注重政策性而忽视了金融性,也不能只追求金融性而偏离了政策性,需要在二者之间寻求平衡点。通过提升住房公积金金融功能,更好地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进而反哺其政策功能的发挥和提升。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立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和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背景下,提升住房公积金政策性金融功能已成为时代需求、市场需求、民生需求、制度需求。内在逻辑在于有利于优化住房公积金制度设计、完善住房金融体系、构建“三位一体”的住房市场格局。应把建立政策性住宅金融机构作为住房公积金改革方向,健全资金供给机制、优化资金管理模式、改进资金使用方式、完善资金风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