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定名为:北京园林学会。第二条北京园林学会由北京林业大学园林学院(原北京林学院园林系)、中国科学院北京植物所植物园、北京市园林局等单位于一九六四年联合发起成立。是北京地区园林科技工作者的学术性群众团体。是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是发展北京园林科技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是经北京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第三条本学会宗旨是:组织和团结北京地区园林科技工作者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充分发扬民主,开展学术交流和科普活动,继承和发扬我国优秀的园林传统、吸收和借鉴世界先进的园林科学技术,紧密配合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学会人才和科技优势,针对北京城市园林建设,在科技方面起桥梁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