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行政法是行政管理方面法规的总称。行政法有以分类行政法形式存在;也有以部门行政法的形式出现。按照调整对象作为标准,可把凡调整行政管理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规归纳为一类,可称为分类行政法,以与调整其他性质社会关系的法规相区别。分类行政法作为法规类别,一般是由一系列单行行政管理法规组成。部门行政法作为独立的部门法,有自己的法规体系和指导原则。其法规体系或形成为法典,或以几个基本法为骨干加上若干分支的单行法规组成。部门法的理论体系至少说明了其独特的调整对象和方法、结构以及基本原则。分类行政法是形成部门行政法的渊源。但同一性质的分类行政法形成什么样的部门行政法,形成几个部门行政法,这都由历史发展来决定。
简介:<正>一、前言在日本行政法学中,"法治主义"概念被称为最重要的基本原理之一。例如,在日本国宪法下代表性的行政法教科书田中二郎的《行政法总论》(1957年)中,法治主义与民主主义、福祉国家、司法保障一同被列为现行行政法的基本原理之一(190页)。而且,近年来还出版了以将行政法描绘为法治主义的具体化作为标榜的行政法体系书如高田敏编著的《行政法——法治主义的具体化》(2001年)。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法治主义的内容只有一种定义方式,从行政实务和裁判判例来看,行政法学讨论的法治主义还未达到尘埃落定的事实依然存在。基于对法治主义的多方面特性所持的兴趣,笔者在1992年发表了以《法治主义的诸相》为题的论文,在1996年发表了以《法治主义的现状与课题》为题的论文。就法治主义而言,此种内在的检讨虽然必要但还不止于此。实际上,法
简介:摘要:在地方立法推动行政法发展的研究中,需要引入法治评价。法治评价是用来衡量法律制度、法律实施状况的一种方法。它以法律制度运行为目标,以法律制度是否符合法治要求为标准,以法律制度的有效性、可行性、合法性、适当性、公开性为依据,对地方立法推动行政法发展进行全面评价。在地方立法推动行政法发展的法治评价中,要综合考虑地方立法质量、行政行为合法性、行政执法有效性、司法审查适当性、公众参与充分性等因素,全面评价地方立法推动行政法发展的有效性,从而有效地监督地方立法机关的立法活动。对地方立法推动行政法发展进行法治评价,可以推动行政法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和完善,从而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