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一直以来,内地法学教育的比较研究是我国法学教育研究的重中之重,相当程度是与我国法学教育现实困境直接相关的。从比较研究中我们可以通过研究不同法域的法学教育,吸取其先进制度和具体理念,实现内地一直在深入贯彻与推进的法学教育改革。香港作为中国境内唯一奉行普通法的区域,其法学教育制度和教育模式独特,可与内地产生鲜明对比。本文根据对内地和香港法学教育的人才培养目的,教学模式,课程内容设置等进行分别概述,通过对比反思内地法学教育的弱势。总结出香港法学教育更加具有全球化视野,其人才培养更加注重实践类课程建设以及法律事务中跨学科的培养,这对于内地传统的法学教育制度的发展和变革具有积极的参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