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小股东致陈峰董事长的信陈总:您好!6月30日,海航提出股改对价方案,每10股送2.8股。到7月6日,海航又将这一方案提高到每10股送5.5股。提高股改对价,流通股东本应高兴才是,可是把账细细算来,流通股东海航集团在海航所占的股份仅为11.5%,所有非流通股股数也仅为2;5.78%。以这样的持股比例,海航集团不可能拿出10股送5.5股的对价方案。所以,有人说在定向增发之后进行股改,海航的流通股股东是赚了。但事实果真如此吗?
简介:<正>一、困惑与解除困惑的企图:以"无单放货"问题为例证传统提单法律制度下信守"凭单放货"的理念。如果承运人等主体无单放货,其危害是对传统提单法律制度造成冲击,破坏提单制度、扰乱交易安全。近年来无单放货案件所引发的提单理论与实践的冲突与困惑愈演愈烈,学者对此提出了诸多的观点。然而,这些观点似乎并没有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笔者在追问:何
我们不愿为定向增发埋单
海商法文化下解除“无单放货”困惑之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