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交通部部长黄镇东在中外记者招待会上说,允许外商投资我国公路、码头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进入航运市场,但要符合有关规定。公路和专用码头允许独资、合资建设,但涉及到国计民生的公用码头建设,为防止垄断,希望中方控股。他还透露,有关允许外资进入中国港口、公路等基础设施市场的详细法规正在起草中,近期可公布.对国外航运公司进入中国市场问题,黄镇东说,国际航运是放开经营的,外国船公司在平等互利条件下可以洽谈设立子公司。到去年年底,交通部已批准啊设立航运企业190家,其中中外合资56家,运力2180多万载重吨;审响批国际船舶代理企业121家,批准外国船公司在中国设立子公司3家。对中外合资、独资企业有如下规定:(1)
简介:问:外商投资企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汇率,且用于登记注册的货币与记帐本位币不一致的,在增资时,是否仍按第一期第一次收到出资额的汇率折合实收资本帐户?答:考虑到企业增资时可能与企业初始投资间隔时间较长,其间汇率变化较大,如果套用现行会计制度关于企业用于登记注册的货币如与记帐本位币不一致,其实收资本帐户应按企业第一次收到出资时的汇率折合的规定,即增资时采用企业收到初始投资时的汇率折合,则增加资本的帐面金额可能会发生较严重的高估或低估。为此,财政部以(95)财会率75号文下发了补充规定,在企业增资时,不再适用第一期第一次汇率折合的规定。问:这次补充规定与现行制度相比有何变化?答:这次补充规定与外商投资企
简介:为了落实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加强对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的管理,促进我国广告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议通过了《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管理规定》,于2004年3月2日正式对外公布,同时宣布废止其他与本规定相抵触的文件。根据这一规定,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经批准可以经营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业务。其中,设立中外合营广告企业,合营各方应是成立并运营两年以上、经营广告业务的企业;设立外资广告企业,投资方应是成立并运营三年以上、以经营广告业务为主的企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外商投资广告企业,年广告营业额不得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