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社会管理创新是维持社会稳定、保证社会向前发展的重要环节,在现如今,我国的管理机制进行着不断的改变,新的管理单位、管理权限不断出现,使得管理的效率得到提升。而行政法是我国一项重要的法律,它的主要精髓就在于自由裁量权,行政机关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具有较大的选择的空间,能够实现权利为我所用。但是,行政机关的权利也要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不能超越一定的限度,社会管理创新要在行政法的指导之下进行,架构以法治理念为指导、以法制体系、法治程序和规范为支撑的,涵盖政府调控、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利保障以及应急机制等内容的社会管理新体系。本文在行政法的视野下研究社会管理创新,希望能够对我国的社会管理工作提供一些帮助。
简介:<正>第一条为规范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解释工作(以下简称“法规解释”),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行政法规解释权限和程序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环境保护法律的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者作出补充规定的问题,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
简介:<正>第一条为了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管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家及企业、事业单位举办的小学、初级中学(含完全中学的初中部)、初级职业中学和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