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办公室按照“规范服务、精细管理,在服务中促进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的总体思路,大力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切实履行“参谋助手、综合协调、后勤保障、督促检查”的工作职能。1、围绕团市委中心工作,全力以赴地为奥运会志愿者工作、市第十二次团代会和其他大型会议、重点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2、围绕书记会的要求和各阶段工作重点,加强调查研究,主动收集信息,提高督办和抓落实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决策服务水平。3、加大向团中央、市委市政府报送信息和编发矧匕京团内信息》的力度,强化信息的宣传、指导和推动卫,乍的作用。同时,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反馈和考评机制,加强信息渠道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信息的质量和水平。4、着力加强机关内外联系与协调,不断优化工作环境。5、进一步做好文件、机要、档案、财务、后勤等日常工作,以机关迁址为契机,加强机关日常管理,努力创造规范有序、保障有力的机关工作环境。6、积极发挥办公室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以作风建设为核心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办公室干部的素质和能力。
简介:监护撤销与恢复是监护变更的基础内容与重要环节,《民法总则(草案)》在第34、35条设置了监护执行人撤销与恢复制度,但两个条文沿袭《侵害未成年人意见》的痕迹过重,忽略成年监护与未成年监护的客观差异,撤销事由划分不当且对监护终止体系造成冲击,撤销之诉提起主体虽多但配置不合理,恢复原监护的限制过少而容易影响新监护秩序的稳定,在实践上不符合社会现实需要,在理论上不符合监护原理,并且违背了《残疾人权利公约》等我国参加缔结的公约的要求。对此,应摒弃陈旧的全面监护模式,贯彻部分监护理论,为被监护人参加诉讼程序提供支持,并根据成年监护与未成年监护的不同特点,在撤销事由上重拾现行《民法通则》的失职与侵害划分方法,明确被监护人、临时监护人、检察机关、社会组织的撤销诉讼主体资格,肯认法院既可依申请也可依职权撤销监护资格,设置撤销之诉冷冻期避免监护人遭受诉讼烦扰,并将监护恢复仅限于未成年人的父母。且原监护撤销事由应限于非故意的失职或侵害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