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现代社会,无论是个人的生存还是企业的经营、发展,都须臾离不开货币,离不开"钱"。正所谓"钱虽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却是万万不能的"。在我国目前的社会生活中,因现金货币及银行存款等的权属问题引起的纷争时有发生,而答案及理由和法律依据的寻觅却颇为困难。货币及其所有权的特性等问题,常为经济学界所关注,而经济学上的研究,又多限于货币的经济属性之论述。民商法学界对此问题的重视程度则明显不够。例如:民法学上通常只在总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物"中将其作为一种特殊的物简单地加以介绍;物权法原理中只在动产所有权部分对其流转的特殊规则稍加提示;商事法通常也只关注货币作为资本或资金在企业财务制度、资产界定或投资中的问题,以及票据(一种所谓信用货币)制度及其流转规则问题,而更为基本和重要的货币或银行账户中资金的所有权问题,则鲜有论及。在笔者思考、研究这一问题及本文的写作过程中,竟连一篇专题文章也未检索到(当然这不排除检索途径方面可能存在不周全问题)。在民商法学中如此重要的问题却受到如此的冷遇,实令笔者不解。本文试
简介:<正>一、无形资产出资是知识经济时代的必然要求所谓无形资产出资,是指以无形资产为资本而设立公司的法律行为。无形资产出资,既是权利人最大化实现无形资产价值的内在追求,也是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选择。据资料显示,20世纪初,技术进步在经济增长中的贡献率为20%左右,到了五六十年代为40%~50%,20世纪末期则上升到了80%左右。在美国,高新技术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已达55%以上,而传统产业中建筑业为14%、汽车工业仅为4%。由此可见,以创新技术为代表的无形资产作为企业创设的独特资本形式,不仅改变了传统经济的增长模式,而且正在拓展和创新国家之间的竞争方式。正如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1996年发表的报告中所陈述的那样:"今天,各种形式的知识在经济过程中起着关键的作用,无形资产投资的速度远快于有形资产的投资,拥有更多知识的人获
简介:宿迟,法学博士,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知识产权法院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会长。曾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庭副庭长,1993年组建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并任庭长。1995年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并主管知识产权审判。2010年1月任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副院长。2013年7月,任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并主管知识产权审判。2014年11月,任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宿迟履历上有着"双第一",即中国第一位知识产权庭庭长、中国第一位知识产权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