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十年后再次阅读《寂静的春天》,与学生时代的阅读完全不同,带着一份使命、一份探寻,读书也读得更加透彻。去年,我用了近一年时间完成了一个关于区域生态经济发展的研究成果,全书共17万字。县里的工作是极其繁忙的,很难让人有时间静下心来思考和写作。从下笔那一刻开始,支撑我坚持思考和写作的,是一本书和一种精神。2001年的一个秋日,躺在武汉大学的情人坡上我一口气读完了译著《寂静的春天》。痴迷的我汗如雨下却浑然不觉,完全忽视了身边亲亲我我的情侣们。觉得不过瘾,我又从图书馆借来了英文原著《silentSpring)),连逃了三天课,躲进樱花城堡的宿舍,逐字逐句精读了一遍。毕业后,我留校工作,后又在北京、贵州等多地工作。每辗转一地,最舍不得丢弃的就是辛苦积攒的那些书。
简介:律师同志: 王某盖房子欠下村邻田某一些钱款。田常年在外打工,临走时王、田约定,王常年为田家从事种田、耕地等劳动,随叫随到,以劳务抵偿其欠下田家的债务,直至钱款还清为止。请问,这种以劳抵债的方式合法吗?读者:小河小河同志: 以劳抵债,是指根据债权人的需要,债务债权人双方自愿,债务人以自己的劳动清偿债务的情况。在城市、农村按法律规定雇工是可以的,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5条就明确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合伙组织雇佣的人员在进行雇佣合同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其雇主是当事人,对于以自己的劳动抵偿债务的行为是无可非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