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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个结果
  • 简介:理论研究必须回应现实,另外力求能够领导现实,而不是美化现实。在做学术研究的时候,要和政治现实保持距离。今后我国台湾地区宪法学释义学应该走向部门宪法的新路径。民法规范本质上是自治法规范。大陆法系民法方法论有两个重要的特征:一是动态的规范体系,二是体系化。台湾地区民法学未来发展方向是应该结合运用社会科学方法研究民法。法学期刊杂志应该走专业分科的道路比较妥当。

  • 标签: 部门宪法 自治法规范 体系化 动态规范体系 社会科学方法 专业分科办刊
  • 简介:'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与'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有所不同,我们应当转变经济法思维,确认经济法所调整的特定的经济关系,应指以劳动力要素为媒介的物质利益关系,其中包括调整某些平等主体间的经济关系,不调整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关系。我们应当以保障'市场决'的经济法新思维来重构经济法。重构的经济法,应当明确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立法宗旨,确定经济法主体为劳动力权人,以奖惩结合保护劳动力权,以此构建劳动力从生产耗费、竞争实现和共同分享(劳动力的恢复与提升)的运作秩序,实现民与民、官与民同创共享增量利益的劳资政合作共赢。重构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经济法,保障民、民之间和官、民之间的发展公平,有利于让一切劳动、知识、枝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进发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 标签: 市场决 权力决 劳动力权 发展公平
  • 简介:笔者以审理一典型行政案件的思维演绎为红线,剥茧抽丝地展示创新型的审理模式应当遵从的思维路径。首先指出行政审判实务中存在一种法条主义审理模式及其僵化的思维定势,认为法官必须充分利用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赋予的司法裁量权,通过价值衡量的方法,“挤压”不合时宜的规章的适用空间;当突破行政法规范的能动司法模式面临其本身的合法性拷问危机时,法律适用的能动解释成为法官解决自身行为合法性疑问和实质性解决社会纠纷的最重要武器。最后,笔者提出行政法官的目光应当在事实一法律规范一后果一政策(或价值观)中来回穿梭、往返顾盼,并最终找到各种价值元素之间的平衡点,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才能实现统一的基本观点。

  • 标签: 司法裁量权 能动司法 价值衡量 历史分析
  • 简介: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在“索拉娅案”中,确认联邦最高法院承认一般人格权及金钱损害赔偿的做法合宪。本案作为“创造性法律发现”的经典教案,勾勒了20世纪50年代以来德国一般人格权制度在司法裁判与学说共同协力下的发展进程,审视了法官发现“超越制定法之法律”的方法与界限。为保障法的安定性,必须按科学普遍承认的规则进行法律续造。在司法裁判承认一般人格权及其金钱损害赔偿的过程中,宪法所确立的价值判断与社会变迁是法官的重要立论基础。

  • 标签: 一般人格权 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续造 价值判断 社会变迁
  • 简介:<正>(总纲)1.背景介绍(日本的情况)通过迅速引进并逐步改进美国和欧洲的先进技术,有效利用劳动力的不懈努力,日本成功地建成了创造有形财产的最佳生产体系,因此,20世纪80年代,日本不仅吸引了发展中国家的注意力,也引起了美国和欧洲的关注。

  • 标签: 经济产业省 专利代理人 文部科学省 标准化活动 政策委员会 反盗版
  • 简介:国家颁布的《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推动质量安全与发展问题引起举国关注。'中国质量安全与发展.产品质量安全与法制发展'高端论坛围绕'质量法治建设的关键'、'通过法治实现食品安全'、'质量强国与政府监管'、'完善我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和'我国产品质量安全法制存在的问题与完善思路'等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正式发布了《'建设质量强国'共同行动倡议书》,提出了'厉行法治、建设质量强国'的学术共识。

  • 标签: 质量安全 产品质量 法制建设 会议综述
  • 简介: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习近平同志指出,这五大发展理念,是"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也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发展经验的集中体现,反映出我们党对我国发展规律的新认识,从而是"管全局、管根本、管方向、管长远的东西"。

  • 标签: 国家公职人员 领导干部 法治文明 法律意识 国家繁荣 创新改革
  • 简介:法律中的可辩驳思维,是不同于演绎性思维、归纳性思维与类比性思维的新型思维方式,是具有规则性、主体间性的对话、交流、辩论与反驳的思维过程。可辩驳性是法律知识逻辑结构的本质属性,法律的可辩驳知识结构依赖于可辩驳思维来实现应有的价值。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可辩驳思维的价值体现在理论和实践两个层次上。可辩驳思维的理论价值,微观上有助于法律方法的系统优化,宏观上有助于法治思维的贯通。在审判实践领域,运用可辩驳思维有助于法官充分应对疑难案件,从而作出更加合法的、合理的判决。

  • 标签: 可辩驳思维 法律方法 法治思维 疑难案件
  • 简介:1995年6月,在全国性的律师体制改革不久,非凡律师事务所创办了这份名叫《判例与研究》的法学专业理论出版物,至今已连续出版35期。这份被称为“中国第一份民间法学刊物”的出版物,其宗旨和办刊方向很明确,即专门研究裁判文书的裁判理由。这个角度不大,却也很有点特别。在编者看来,有一个朴素的道理贯穿其中:判决书讲理了,法院就讲理了。

  • 标签: 《判例与研究》 判例 案例 中国 法律研究 法学教育
  • 简介:关于“法律职业的独特性是由于法律人掌握与众不同的思维方式”的说法是不成立的。是法律职业使那些以适用法律为业的法律家具有不同于普通人的思考问题的方式,是职业决定了法律思维的独特性而不是相反。

  • 标签: 法律思维 法律职业 关系
  • 简介:4月9日下午,作为2013年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培训进党校的重要内容,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梁田前往市委党校,为2013年春季主体班作了题为《运用法治思维、法洽方式预防腐败犯罪》的预防法制宣讲。听课的500多名学员来自党校多个干部培训班,既有市管领导干部、区县部门、乡镇主要领导干部,也有市级机关处长、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组织部门的选调生。

  • 标签: 法治思维 腐败犯罪 预防 企业领导干部 干部培训班 教育培训
  • 简介:关于如何为参与犯设定处罚条件和处罚原则,"区分制"共犯制度模式下存在"主体间"和"单方化"两种理想类型意义上的思维方式。"主体间"思维借助犯罪参与者之间是否形成合同共犯的关系为参与犯设定处罚条件,根据参与犯应受谴责性程度上的对比关系设定轻重有别的参与犯处罚原则。"单方化"思维则直接考虑"单个的犯罪参与人在何种条件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来设定参与犯处罚条件,同时设定所有的参与犯均适用同一的刑罚幅度。在定罪问题上,"主体间"思维面临片面共犯、结果加重犯的共犯、教唆、帮助自杀等问题上的论证困难,同时可能导致参与犯处罚范围的不当扩大。在参与犯处罚问题上,以"作用大小"作为参与犯应受谴责程度区分标准的"主体间"制度设定,难以摆脱"主从区分难题"的困扰;以"参与样态"作为区分标准的"主体间"制度设定,则面临"应受谴责程度与参与样态之间难以通约"的困境。"单方化"共犯制度思维摆脱了"主体间合同共犯关系"和"主体间应受谴责程度对比关系"对参与犯定罪和量刑的影响,具有相对的合理性。

  • 标签: 主体间 合同共犯关系 应受谴责程度 单方化
  • 简介:大学的法律教育通过传授法律知识、训练法律思维,树立法律信仰,从而培养合格的"法律人",其中,尤以法律思维的培养最为重要。从法律思维内涵及特点分析的角度,探寻教学理念、课程设置、课程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在大学法学教育中培养法律思维的具体方法,力求能够通过更好的教学实践,全面提升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从而真正实现法律教育的宗旨。

  • 标签: 法学教育 法律人 法律思维
  • 简介:引言:信任与怀疑的背反彭宇案、佘祥林案、药家鑫案、李昌奎案,影响性诉讼层出不穷,法院一次次被卷入舆论漩涡,面对各种各样有根据的或无端的质疑;田凤歧、麦崇楷、吴振汉、黄松有,害群之马前"腐"后继,法院公正司法的能力一次次遭受严峻的拷问,法院、法官、判决常常要针对"有罪推定""自证清白",以至于最高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担忧"部分群众对司法的不信任感正在逐渐泛化成普遍社会心理”。中国司法似乎正在遭遇信任危机.中国法院对司法公信力的渴求显得前所未有的迫切。

  • 标签: 最高法院 公正司法 信任感 判决 法官 品质
  • 简介:“口袋思维”入侵网络犯罪不仅表现在“口袋罪”的触须延伸至网络领域,而且还表现在纯正网络犯罪的“口袋化”倾向。“口袋罪”所具备的“模糊性”、“随意性”等特点与网络犯罪的“复杂多变性、专业技术性”等罪情特征相互迎合,共同决定了“口袋思维”入侵网络犯罪之必然性。网络犯罪治理中的“口袋罪”依赖将会引发司法“惰性”,掩盖实际罪情,难以对网络犯罪作出整体考量。然而,“口袋罪”的广泛适用将会降低法律权威,危及刑法的“专业槽”,最终吞噬刑法本应具备的实践理性。约束网络犯罪治理中的“口袋思维”,需立足于类型化之方法,推动网络谣言与适用罪名的类型化对接、传统犯罪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竞合的类型化以及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构成要件的类型化,在网络犯罪治理中坚守刑事法治立场。

  • 标签: 口袋思维 网络犯罪 类型化 刑事法治
  • 简介:实现法治的前提在于要有良法以及法律得到人民的遵守。公安法治思维的建立不应是理论上的泛泛而谈,应从实践中寻求具有可操作性的培养路径。应从职权法定思想的建立、特权思想向服务型执法理念的转变入手,推进公安机关执法人员法治思维的建立,进而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权威性的认同,增强公安机关作为政府公权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在法治社会的建立过程中,公安职务犯罪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公安职务犯罪的出现有经济、思想、制度等多方面原因,相应地应从警察待遇、法治理念、监督机制三方面着手防范公安职务犯罪。

  • 标签: 法治思维 公安机关 执法人员 公安职务犯罪
  • 简介:三十年来,最高法院发布了逾七千件民事判决,这是一笔巨大的司法资源,昭示学界亟待走出以往的个案分析局限,从宏观、整体、全局的角度,一体把握和深入解读其中蕴含和彰显的民事审判思维,理清其来龙去脉,盘点其进退得失,揭示其审判规律,评判其未来走向。本文在总揽上述全部民事判决的基础上,得出的初步研究结论是,最高法院的民事审判思维既相对成型,又正在转型。前者体现为从经验决断转向规范分析,后者体现为从类型思维转向结构思维。审判思维的双重转换,体现出司法品质的与时俱进。同时,受制于最高法院自身复杂多元的功能定位,相对成型和正在转型的民事审判思维,仍具有相当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其未来整体走向尚待进一步观察。

  • 标签: 民事判决 审判思维 成型(转型) 四元结构
  • 简介:"类型"是各学科都重视的研究方法之一,具有横截性的思考价值。文章首先对类型方法在法学研究中的状态予以考察,以此为背景,进而将这一方法纳入到现代刑法学的视野之中。传统刑法学极度倚重概念思维,对类型思维的关注较为欠缺。事实上,类型思维不仅具有明显的开放性,从而更容易容纳合目的性的考量;而且类型化的思考有利于问题的条分缕析,从而更便于具体、细致地把握生活事实;不仅如此,类型化的思考还能够配合事实关系的实际样态,妥当地掌握所谓的中间形态或混合形态;更为重要的,类型思维还是一种价值性的思考,它能诉诸明白的价值判断,并能清晰地显示整个体系的意义脉络。类型思维的上述特征,充分显示了其作为概念式思考的补充方法的可能意义,值得认真对待。立足于上述知识背景,文章进一步讨论了类型思维在刑法上的贯彻路径。在作者看来,任何刑法规范的建构,都是从经验事实中抽象法类型的过程,而任何刑法规范的阐释与运用,都是法类型还原为生活事实的过程,是两者相互靠近乃至形成对接的过程。因此,类型思维隐含于刑法规范形成与适用的始终,指引着刑事立法与司法的内在操作。在此种"规范类型论"的线索上,类型思维将在具体规范建构、体系化建设、刑法解释、类推、不确定概念与概括条款的适用等各个侧面得以展开。

  • 标签: 类型 概念 规范 立法论 解释论
  • 简介:<正>1954年5月18日,在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68岁的董必武讲了这样一个真实"笑话":江苏松江县法院有一个审判员审讯一个犯"五毒"的资本家,这个审判员说:"你犯五毒了……"。那个资本家就拿出了共同纲领和其他法令来作辩护,说他"没有犯五毒,这是政府公布的"。我们那个审判员简直不知道有这些东西,结果没有办法,说"等一下,我去解个小手"就溜走了。作为从事法律工作的审判员,竟不知道当时具有根本大法宪法性质和地位的共同纲领是何物,也真是让人大跌眼镜,惊讶不已!我不知道出席这次会议的党员代表们是否已

  • 标签: 教育思想 法制建设 革命话语 党员代表 继续革命 根本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