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全国人大九届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也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这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已经迈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作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重要组成部分的档案法制工作也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颁布实施,档案管理工作由计划经济下的行政指令逐步步入法制化管理。加强档案法制建设不仅是档案工作自身发展的需要,而且是影响市场经济和知识经济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一、加强新时期档案法制建设的重要性为了改变档案工作单纯依靠政策指导和行政手段管理的状况,国家加快了档案立法步伐。1987年9月5日六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档案法》1996年7月5日八届人大常委会又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决定”。《档案法》是我国档案领域第1部法律,自1988年实施以来,在保障、促进档案事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1996年修改后的《档案法》,对社会各方面、档案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档案事务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都作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同时对各类违反档案法的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作了更加明确的规定。《档案法》...
简介:<正>伴随着世界性的司法改革浪潮,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特别是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提出司法改革的口号之后,司法改革已经成为当今时代的强势话题。不仅法学界对此给与前所未有的关注,就连广大民众在谈起司法改革时亦是津津乐道;不但最高司法机关纷纷出台了相应的改革方案,据以指导各自系统内的改革,而且地方性的司法改革也是异常活跃,名目繁多、形式各异的改革举措频频登台亮相。其中虽然不乏真知灼见的改革举措,如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司法威仪、办案机制、机构设置、司法培训、庭审方式等改革都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但是透过如火如荼的司法改革,我国司法制度中长期存在的司法官员非职业化、司法行政化、司法地方化等诸多积弊依然冥顽不化,司法不公仍
简介:<正>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的我国法院系统自下而上的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已经走过了十多年的历程。回顾往昔,面对现实,如果我们冷静地思考一下,就会发现改革已处于止步不前的境地,许多改革方案也已背离了原本的改革目标。因为,缺乏法律的支持和完整的改革主旨,单纯依凭司法机关和审判人员的直观感觉和改革热情,以“摸着石头过河”作为主导思路,在为各种改革举措提供相当广阔的生存空间的同时,也难免使改革不走弯路,增加改革的成本。尤其是当改革的触角伸向司法体制和司法观念等更深层面时,便不可避免地出现改革的停滞不前、甚至倒退现象。司法作为权利救济的最后一道防线,民众的期待以及社会的责任都是它所必须承载的。尽管民众可能对司法不公给予了过度的关注,却仍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