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民营经济在历经20年的发展后,数量不断增加,规模继续扩大,呈现了良好发展势头。但尽管如此,民营企业仍存在不尽人意之处。目前,除了浙江、广东、上海等地的民营企业外,我国民营企业普遍规模还太小,短期内无法与国际巨型企业抗争;在产业结构上,我国民营企业多属第三产业,第一、二产业发展不够,尤其是科技型民营企业太少;在管理方式上,民营企业存在着产权所有者与经营者、决策权与经营权高度重合的现象,缺乏现代企业的科学管理方式;同时,民营企业重复投资的现象也比较严重,集约程度偏低,难以形成规模效益。我国入世后,经济一体化趋势明显加剧,经济格局正在发生变化,大型跨国集团都在蠢蠢欲动,民营企业如何生存?
简介:在广泛推行“国有民营”—租赁制的过程中,出现了以下五种偏向,亟待加以正确引导。—不从实际出发,盲目行事,搞“一刀切”,“齐步走”。有的企业主管部门的同志误认为,“国有民营”,既不象搞股份制那样涉及到产权关系,又能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因而几乎“一忽拉”都搞成“国有民营”。一些主管部门为了招人租赁,甚至不惜把下属企业几百万元的债务转移到自己名下,背上沉重的包袱,让租赁人“轻装上阵”,使自己成了“债主”。其实,“国有民营”仅仅是目前企业改革的形式之一,不是所有企业都能适用。它比较适用于那些有比较定型的产品,但由于外部关系处理欠当,或行政干预过多,而打不开生产经营局面的企业。这种企业实行“国有民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