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副词“其实”具有主观认识功能。文章首先从共时的层面上分析“其实”主观性程度的差异及其大致的发展轨迹,认为“其实”的主观化经历了这样的过程:客观对比——主观对比——主观认识——话语标记,“其实”出现的语境由最初的对比性语境发展到非对比性语境,最后发展出话语标记的功能。这个过程是“其实”的语义不断虚化、主观性程度不断增强的过程。接着,文章通过对语料库的定量分析,发现“其实”主要出现在对话体中,在客观性的语体(如词典释义、法律文本等)中没有用例,这为“其实”的主观性意义提供了语体上的证明。最后,从历时层面考察了“其实”的语法化和主观化过程,发现“其实”经历了一个从偏正词组到句内副词再到句子副词这样的过程,这个过程也是不断主观化的过程。这个主观化的过程在形式上也得到了反映,即“其实”后面的成分从名词性发展到动词性,最后发展到小句形式。“其实”从词组发展到副词这个环节,重新分析是重要的机制。除此之外,文章还认为“其实”主观化的基础是词义本身,其主观化的机制还包括推理、语境的歧解以及对比性语境的最终消失。
简介:摘要在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这一本书中,主要是以自由意志为核心论述了法的理念,法的理念包括抽象法、道德和伦理三个层面。而市民社会作为法的理念是关于伦理的层面,它是《法哲学原理》中重要的环节。在法哲学原理中,黑格尔认为市民社会有两个原则一个是特殊性原则,即个体作为特殊性的人自身是一种目的,这种目的性的需要是个体作为市民社会的一个原则;另一个是普遍性原则,即个体作为特殊性的人在市民社会中与其他的个体的特殊性相关联,这种关联使得特殊的人通过他人这一中介达成一种普遍性,并在普遍性中肯定自己使自己得到满足。因此,本文试图从特殊性和普遍性的角度浅析《法哲学原理》中的市民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