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以代表制度的三大基本问题"代表谁""谁代表"和"如何代表"为线索,介绍和分析其基础性理论,并以英国历史与现实中的代表制度实践为例,揭示代表制基础理论内在的变迁与张力。对代表制的理论阐释和典型案例研究,不仅可以揭示代表制在历史演化过程中所表现的内在张力,凝聚现代民主代表制度所应持守的重叠性共识,也有利于厘清代表、选举与民主这三个重要议题间复杂且颇受争议的关系。本文的基本观点是:代表制与民主并不同源,但在现代社会已成为民主制度可行且可欲的落实方式。代表制并不必然与选举相连,但选举是现代社会中被代表者表达对代表同意的最重要途径。由于代表概念本身存在的二重性,以及在根本性政治社会想象上的分歧,代表制对于代表本身特点及其行为方式的要求存在内在紧张。这种紧张难以彻底调和,但应当纾解,其底线在于防止代表制对民主的潜在威胁。
简介:摘要随着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寄宿制小学的出现成为农村基础教育的一个显著特点。随着寄宿的学生人数急剧增加,学校需要更加严格规范的日常管理。同时也因为学生年龄都比较小,自理能力较差,日常生活不能适应,从而影响了学习。那么教师在工作中既要重视学生的成绩,又要重视学生的日常管理,使学生能更好地投入学习。
简介: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为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构建,对优化检察机关的运行管理、提升办案质量以及办案效率,进一步深化检察体制改革具有重大的意义。目前,司法效率不高、检察官权责不统一、选任制度与职业保障不完善以及没有立法和制度的支撑是检察官责任制改革所面临的现实难题。为此,在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过程中,必须坚持法治原则和权责统一原则,着力于优化检察机关内部运行机制、明确主任检察官的职权与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选任考核机制、加强职业培养和职业保障并适时解释与修改相关法律。通过对这五个方面的完善及优化,能够为建设运行良好、权责统一、公正高效的主任检察官责任制提供制度以及立法上的有力支持。
简介:历史的发展与现实的困境要求必须积极稳妥推进公安机关的大部门制改革。公安机关大部门制改革工作应当坚持科学合理、机构法定、体系设计、精干高效与问题导向等原则。不仅县级公安机关实行大部门制,地市及以上公安机关及公安机关各内设机构的下设机构也应实行大部门制。改革需要配套开展的相关工作有:从大部门制走向公安结构改革、探索建立警衔主导的等级制度、建立公安机关文职人员制度、建立科学精干的公安领导职位结构。
简介:按照马克斯·韦伯的理性官僚制“专业化分工、等级制、法理化规则的遵从和非人格化”的基本要求,中国理性官僚制建构表现出严重的不足。这不仅导致了科层组织的运行效率低下和腐败行为,而且滋养了“官本位”、“家长制”和依附行为取向等传统行政文化的生长和续存。所以,在理性官僚制、传统行政文化与现代行政文化的逻辑关系上,虽然传统行政文化对理性官僚制建构有一定的反作用,但理性官僚制的建构才是决定传统行政文化的续存和生长的主要因素,进而决定着行政文化的现代化进程。当前中国行政文化现代化的关键在于:在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前提下加强理性官僚制的建构,完善公平竞争的干部选拔制度与功绩制;同时要加强契约法治精神和人本(人格平等)精神等现代行政文化价值的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