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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文章分析了经济法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逻辑思路,我们提出了经济法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策略:一是将经济法中最为基本的准则加以宣示,二是强化经济法立法以及运行宗旨,三是要强化经济法对社会整体的调节。

  • 标签: 经济法 社会整体利益 维护
  • 简介:立法中的地方利益本位本质上是公共权力的价值选择和利益偏好的合法化,其集中表现为行政部门利益的法制化和保护主义的法制化.作为具有“独特的利益偏好”的政府部门主导地方立法的结果,它带来了立法权力异化的风险,包括增加地方政府间竞争的“交易成本”、违背法治的权力约束和平等的尊重原则、巩固地方权威主义的治理模式并加剧其合法化危机.对此,可行的对策是提升地方人大的民主立法能力、建立立法回避制度、落实违法违宪审查机制.

  • 标签: 立法 地方利益 部门利益 地区利益
  • 简介:公司法一方面为了保证公司经营者的自由裁量权,促进经营者把握商机大胆地进行商业判断,及时作出经营决策,实现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另一方面既要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督经营者的滥权行为,推动公司形成合理、有效的治理机制,又要防止股东滥用诉权妨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正因为如此,股东派生诉讼中的原诉权虽然属于公司,但是,在制度构建上,公司法必须于公司、经营管理者、多数股东与少数股东之间进行诉权分配和再分配,以求兼顾和平衡各种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

  • 标签: 股东 派生诉讼 权利配置 利益平衡
  • 简介:2006年8月27日,我国颁布了《企业破产法》并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与198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相比较,新法的重要变化之一是增加了重整制度。重整程序不像破产清算程序那样,将债务人的财产公平分配给债权人而使其从经济活动中简单消灭.也不像和解程序那样,只是消极地避免债务人受破产宣告.是一种积极的拯救程序。新法的颁布实施,是否意味着我国破产法从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削弱而转向以拯救困境企业为目标的债务人保护时代的开始。本文将结合我国新《企业破产法》颁布实施后法院适用新法审理的第一起破产重整案件.以重整申请阶段债权人利益保护为中心展开论述。

  • 标签: 债权人利益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 《企业破产法》 破产清算程序 债务人 重整制度
  • 简介:公司法的目的之一在于保护公司利益,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然何谓公司利益,尚无定论。我国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也直接采纳公司利益一词,但国内学界至今对公司利益的概念辨析尚处于真空地带。传统普通法认为,股东因对公司享有控制权和剩余财产分配权,故公司利益等同于股东利益,董事行事应以股东利益为基点,无须考虑其他利害相关者利益。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普通法这一传统规则遭受学者猛烈批评,公司利益的传统定义也应予以反思,公司利益应在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延伸至其他利害相关者。这一新型解读有助于保护其他利害相关方的利益,但其本身也具有不少缺陷。英国2006年公司法试图结合二者优点,开辟第三条道路,提出"开明的股东价值",然因其缺乏强制执行力而掩盖不了公司利益的传统价值取向。在缺乏其他完备的替代性制度下,公司利益的传统规则仍将继续盛行。

  • 标签: 公司利益 股东利益 利害相关方 董事行为
  • 简介:为了给社会企业的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英国在2005年正式引入“社区利益公司”法律形式。社区利益公司是有限公司的一种类型,是社会目的和商业形式的有机结合。社区利益公司可以采取担保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应确保“资产锁定”,官方规定了分红上限。英国政府授权“社区公益公司监管人”来管理社区利益公司和负责登记。

  • 标签: 社区利益公司 社会企业法律形式
  • 简介:在国家体制和机构设立中,司法是被多数国家视为"个人自由的保护者"而建立的.法国宪法第66条规定:"任何人不得无故被拘留,作为个人自由保护者的司法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保证尊重这个原则."美国也认为,独立的司法"可视为人民维护公正与安全的支柱","法官之独立对保卫宪法与人权亦具同样重要意义".因此,作为自由价值的体现者,在利益冲突和纽结面前,司法权的使命在于保持相对超脱的地位,不偏袒任何一方,从确保公正价值的实现.

  • 标签: 国家利益 个人 评价体系 司法公正 机构设立 国家体制
  • 简介:西谚云“契约即公正”。传统民法学派认为,在意思自治的前提下,当事人自行创设的契约,必然是公正的。诚如康德所言“当某人就他大事务作出决定时,可能存在某种不公正。但当他就自己的事务作出决定时,决不可能存在任何不公正”。(康德《法律理论》)在这种情况下,所谓的弱方当事人,根本是不存在的。即使双方权利义务有所失衡,也视为当事人自愿接受,法律的调整实属多此一举。法律的要义,应当是保证这种“公正”的严格履行。然而,现代社会的发展导致了社会分化的加大,不平等现象日益加深。这尤其体现于经济实力雄厚的企业、组织与力量分散的相对人或消费者之间的地位失衡。现代法学开始以新的视角来审视合同的公正。契约自由是合同法的核

  • 标签: 弱方当事人 标准合同 契约自由 合同条款 担保责任 消费者地位
  • 简介:为做好职务犯罪涉案人员的健康检查和医疗救治工作,保障办案工作安全规范2012年7月13日,东兰县检察院与该县人民医院共同签订了《办案医疗保障协作机制协议》。该协议确定东兰县人民医院为该县检察院办案工作定点医院,双方就办案医疗保障协作达成了协议,决定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制度,指定医务人员,明确职责义务,提供“绿色通道”,

  • 标签: 协作机制 人民医院 涉案人员 东兰县 办案工作 利益
  • 简介:在"南北矛盾"依然存在,"公私冲突"日渐升级的国际投资大环境下,国际投资争端案件日益增长。当前投资仲裁实践中,仲裁庭往往片面强调对私人投资者的保护,漠视对东道国公共利益的保护,以致遭遇东道国与国际社会的信任危机。国际投资仲裁作为曾是解决国际投资争端最为普遍和有效的方式,应制定一系列的"善政良治",重视对东道国公共利益的保护,平衡私益与公益的冲突,重归公平解决投资争端的理性路径,以实现公正、快捷、高效地解决投资争端的设立初衷。我国作为外资投放最多的发展中国家,须重视投资仲裁庭的此种"迷失",审慎制定投资协定条款,以防止我国陷入投资仲裁"诉累"。

  • 标签: 国际投资仲裁 公共利益 保护失衡 “善政良治” 审慎应对
  • 简介:在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而引起的诉讼中,受害者除了要求侵害一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直接损失以外,是否能够根据今后的发展前途,提出赔偿可得利益的请求?对此,我国民法通则没有作出明文规定。但是,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以今后人生前途受到重大影响为由提出这类诉讼请求的愈来愈多。到底应不应该支持当事人的这一请求?这给审判实践提出了一个新的难题。笔者试对这一问题提出几点初步的探讨意见

  • 标签: 可得利益 人身伤害 我国民法通则 赔偿医疗费 诉讼请求 生命健康权
  • 简介:环境公共利益损害主要是指污染造成生态环境的损害,表现为环境质量下降、物种数量减少、生态系统功能退化等等。我国目前面临着严峻的公共环境污染问题,严重影响着公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水平。污染者负担原则作为环境责任领域的基本原则,为公共环境保护设置了从损害预防到损害赔偿的法律责任体系,这种以义务为导向的法律保护体系比传统的以权利为导向的法律体系更加适合我国环境公共利益的保护。目前,污染者负担原则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适用困境,可以在参考国外应对对策的基础上,对原则进行新的解读,并完善我国立法和相关制度,更加灵活地适用原则,使其在环境公共利益保护领域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 标签: 污染者负担原则 环境公共利益 环境成本内在化 义务中心主义
  • 简介:对于如何解释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件,向来存在着“主观说”和“客观说”的争论,前者认为其为主观的超过要素,进而认为收受型受贿是目的犯,只有收受他人财物时具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目的时才能构成该罪;后者则将其理解为一种客观行为,包括承诺、实施和实现三个阶段的任何一个行为即可。

  • 标签: 为他人谋取利益 受贿罪 客观行为 他人财物 客观说 主观说
  • 简介:利用不当得利所获利益虽然是以不当得利为基础,但其获利的根本原因在于受领人对该不当得利进行的积极管理和利用。获利除有不当得利作为"资本"外,还凝结着受领人所付出的"劳动力",其归属也应当在受损人和受领人之间认定。采取扣除劳务管理费后予以收缴的规定,显然是公权力对私主体合法权益的一种侵犯。对于这种以公法强制解决私主体利益从冲突的做法,在民法典的编撰中应做出调整。

  • 标签: 不当得利 利益归属 请求权基础 民法典
  • 简介:本案中,债权人请求法院认定债务人与关联企业之间关于债务人主要资产的买卖合同因构成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情形而无效,并要求返还原物、恢复原状。债权人通过举出充分的证据证明债务人确有损害其利益的行为,而且债务人与其财产受让人恶意串通,即债务人与受让人有故意损害债权人利益的主观恶意和串通、勾结的客观行为,从而获得了人民法院的支持。

  • 标签: 恶意串通 合同无效 买卖合同 债权人利益 三人 受让人
  • 简介:<正>《联邦最高法院民事裁判集》第93卷第271页以下(BGHZ93,271)要旨1.一份航空公司和旅行举办人之间订立的包机合同可以看做是为了作为第三人的旅客的利益而缔结的。根据此合同,旅客对航空公司享有运输请求权。2.在旅行举办人没有支付包机价款的情况下,航空公司也不得对旅客的运输请求权提出异议。

  • 标签: 第三人利益合同 法上 合同成立 民事裁判 联邦最高法院 举办人
  • 简介:AlternativeDisputeResolution(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之所以产生并迅速发展完全是根源于其自身的正当性价值.具体而言其正当性主要表现在该机制体现了当事人的利益权衡行为、意思自治理念和正义的主观等值原则.ADR之三个方面的正当性表现都与该机制所强调的尊重当事人意志、注重协商、合作的理念密不可分.

  • 标签: ADR 利益权衡 意思自治 正义 主观等值
  • 简介:<正>《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在保护公民的权利、监督公权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公民行使其行政诉讼权,维护自身的权益提供了保障,促进了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但应该看到,从《行政诉讼法》的实施开始,它对原告资格限定的严格、对受案范围规定的狭小就被学者所诟病,这显然不利于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各项权利。这些年随着行政法学的发展,这个问题越来越受到学者的关注,关于行政诉讼可诉范围的研究,行政主体资格论定的文章层出不穷,学术讨论也愈发的热烈。笔者注意到这些文章中对行政主体的要求大都提

  • 标签: 非法利益 受案范围 行政法学 原告资格 行政违法 监督行政
  • 简介:中国的司法体系运作及其改革会影响多方个人与团体的利益,同时也受多方个人与团体的影响。组织研究的学者把这些个人与团体视为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s)。如果将利益相关者的理论应用到中国司法改革的研究中来,则应将法院系统和检察院系统视为两个大型组织,并把司法改革看作这些组织的重大行动目标。依据相关理论,中国司法体系运作及其改革的诸多利益相关者可以被区分为主要利益相关者和次要利益相关者,前者又包含核心利益相关者与非核心利益相关者。法院和检察院系统中的司法人员是核心利益相关者,其根本利益受司法改革的直接影响,并通过日常的岗位职责直接影响司法改革的落实。对全国1748位检察人员的问卷调查表明了司法人员对于执政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启动的本轮司法改革的基本立场。他们一方面表达了对部分改革任务的困惑与质疑,另一方面也表现出因改革走向不明朗所产生的不安。而在表达机会得不到充分保障的前提下,司法人员与其他一些利益相关者一样,会选择以沉默或者“用脚投票”的方式来应对。这导致优秀司法人才与社会精英的进一步流失,进而对改革产生负面影响。这种不能有效动员利益相关者参与改革的境况,正是司法改革“组织约束”的核心要素之一。为了使本轮司法改革取得更好的效果,可以借鉴利益相关者参与组织决策的“阶梯理论”,为如何在当前的政治语境下有效扩大利益相关者合理参与司法改革决策,提供一些具体的建议。

  • 标签: 司法改革利益相关者 司法人员 法治 组织分析
  • 简介:当下城乡的利益分配格局是失衡的,其制度上根本性成因就在于城乡二元分割体制。经济法是国家调节社会经济之法,经济法的国家调节是对市场机制的再调节,而在此过程之中,就是对业已形成的利益格局的再分配,同时也是基于社会本位实现实质正义的过程。对当下失衡的利益分配整体格局的变革,就需要在市场调节和民法调节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经济法的再分配和差别保护的功能,综合运用经济法的国家调节和再分配功能,从而实现城镇和农村经济的协调、稳定和发展。

  • 标签: 经济法 调节 实质正义 社会本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