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九九○年国家教委颁发了《现行普通高中教学计划的调整意见》(以下简称《调整意见》),对于转变观念,端正办学指导思想,调整教学秩序,加强教学管理,改革课程设置,教学内容、考试制度和考试方法等问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培养“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展现出了美好的前景。但是要做到真正地贯彻落实《调整意见》却并不是轻而易举之事,它涉及到教育观念为根本转变,对培养目标的进一步的认识,及解决课程设置和突出德育等多方面的问题。笔者把自己酌思考提出来。请同行指正。1,转变观念,是落实《调整意见》的前提。《调整意见》对高中教学计划和考试制度作了重大的改革,增加了社会科学知识的教学,减少了自然科学,增加了选修课、劳技课和活动课;实行会考制度。这些改革对进一步明确、端正办学方针,切实解决培养什么样的人的问题,是一个很大的促进。我省是从91年开始全面执行《调整意见》的。但从执行情况看,要真正做到按《调整意见》的要求设置课程,组织教育教学,来自各方面的阻力是相当大的。要冲破这些阻力,落实《调整意见》,首先必须转变观念。
简介:教职成[201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充分发挥离退休老同志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教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