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产权”这个概念不容易解释,也不容易理解。尽管“产权”象稀缺性、理性、公平等范畴一样已成为现代经济学和民商法学的分析基础。然而,究竟什么是产权?产权的内容是什么?理论界众说纷坛,莫衷一是。本文通过产权概念的简要辩析,对此作些说明。一、产权:一个含义不确定的概念“产权”这一概念常令经济学家和法学家莫测高深,甚至不知所云。迄今为止,人们还没有给出一个可以达成共识的确定的“产权”定义。只要对“产权学派”的著述稍加钩沉,便可获悉“产权”概念的多重含义。《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对产权给出的定义:“产权是一种通过社会强制而实现的对某种经济物品的多种用途进行选择的权利。”该定义强调产权是一组权利,且这种权利的有效性取决于对此权利强制实现的可能性以及为之付出的代价,这种强制性有赖于政府的力量、非正规的社会行动以及通行的伦理道德规范。
简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促进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和企业公平竞争,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以及在其中领取报酬的劳动者(以下简称劳动者)。乡镇企业是否适用本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率是指单位劳动时间的最低工资数额。第四条最低工资率的确定实行政府、工会、企业三方代表民主协商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