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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个结果
  • 简介:法联合解释在解决法律解释冲突、完善司法解释体制、提高司法解释效率上具有重要价值,实践中存在多种形式。这种做法存在法律依据不明确、制定程序、创制方式有待规范统一、形式规范性略显不足等缺陷,应通过立法明确联合解释在司法解释体制中的法律地位,规范其制定程序、统一创制形式、加强司法审查和法规清理。

  • 标签: 检法 联合解释 价值 完善
  • 简介:<正>在中国漫长的法制演进历程中,尽管具体的司法制度屡经更迭,但整个司法组织间则一直保有一种高度一致的协调。新中国四十余年的司法实践亦复如是。然而,从1992年开始,中国两大司法机关——检察院和法院,在司法解释以及具体执法工作中却产生了一系列矛盾和罅隙。当司法人员面对两个互有冲突的司法解释处于执法两难境地的时候,似乎不曾有人意识到,法冲突是中国司法制度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主体利益多元化

  • 标签: 司法制度改革 法律制度 普通法系国家 检法冲突 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机关
  • 简介:民族地区推行刑事和解和"调对接"机制,能够有效克服司法工作中的"三对矛盾",体现"恢复型司法"理念与民族传统和合文化的契合,同时提高司法效率,节约司法资源。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于刑事和解适用的范围限定较窄,民族地区可以通过行使法律变通权,合理、适当地探索扩大刑事和解适用的范围。当前民族地区"调对接"司法实践体现出正式制度与民间调解的有效结合,在赔偿、履行、帮教方式上,仍有必要结合民族地区的特点积极探索。刑事和解、"调对接"机制在民族地区的推行已经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但也面临着阻力和困境,应通过完善相关规范,促进其发挥更大的作用。

  • 标签: 民族地区 刑事和解 检调对接
  • 简介:《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强化了控辩双方的对抗性。作为控辩双方争议焦点,证据在整个诉讼过程中的地位更加重要;《律师法》的修改更是对公诉机关用于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侦查中心主义的模式下,公安机关所收集的证据往往不能达到庭审证案的要求,为解决司法实务中这一难题,笔者试从理论基础、价值分析、程序构建着手,讨论建立公诉预查制度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并以此为楔子,提高起诉案件质量,优化警关系与侦控职能。

  • 标签: 检警关系 公诉预查 法律监督 司法效益
  • 简介:我国委会工作制度从建立到完善经历了一个长期发展的过程,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检察决策机构,委会职能的发挥和改进要以不断增进自身司法属性为指引,这是立足委会职能定位,契合委会工作实际的必然选择。随着我国委会工作制度的不断创新,委会在司法属性方面得到了有效增强,规范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同时也应看到,委会在实际工作中还面临着不少难题,由于历史因素,委会行政化干预一直较多,决策机制与委员责任追究制度也未完全建立与完善起来,这些都制约着委会职能的进一步发挥,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引起足够的重视,通过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克服和处理,推动建立更加符合现代司法规律的委会工作机制。

  • 标签: 检委会 属性 强化
  • 简介:目前,民事诉讼领域中的法关系由于立法不完善、认识不统一等原因,出现了一些不和谐、不协调的问题,具体表现为双方对法律条文的认识分歧、执法理念的矛盾、执法过程中的互相抵制和不配合以及司法解释上的限制与反限制,这些问题的存在已经严重影响了司法权威与司法公信力的树立。有效协调整合民事诉讼中的法关系,在二者之间达致合理平衡,才能真正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民事诉讼监督体系。

  • 标签: 民事诉讼 检法关系 和谐 私权利 检察监督
  • 简介:为增强执法透明度,保证检察权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进行,委会决定书的公开成为检察机关面临的不可回避的问题。检察权作为处理社会矛盾之法律平衡,检察公开是其必然要求。委会决定书的公开化因关系到当事人的实体性权利,是保证实体公正得以实现的有力武器,也是检察权公正行使的必然要求。同时,在程序方面,委会决定书的公开既是程序公开原则的要求,也是保障公民知情权、对委会工作予以事后监督的要求。本文正是以基层人民检察院为视角,通过对委会决定书公开化的探讨,最终提出了公开的具体途径。

  • 标签: 检委会 检委会决定书 公开化
  • 简介: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理论上研究甚多,但分歧也甚多,其中尤以该罪行为本质的分歧为甚。《刑法修正案(七)》修改后,因为对该罪行为本质的不同理解而产生不同的判决,给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行为本质的研究提供了新的素材,也由此对已有的有关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行为本质理论提供了实践示的机会。经过实践示,该罪的行为本质不是"不能说明",而是拥有巨额不明来源财产的行为。

  • 标签: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本质 实践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