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的发展角度讲,教育对于残疾儿童终身发展所产生的影响,比任何其他社会群体都更为重要.关心和帮助这个困难群体,尊重残疾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发展权和人格尊严,通过采取特殊措施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使他们自身素质和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不断提高,以平等的地位和均等的机会,参与社会生活和国家建设,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人权保障的广泛性、公平性和真实性的客观体现,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方面.
现代特殊教育
2005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