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案例指导制度被赋予了极高的并且多重性的意义。然而,其并不直接有助于"同案同判",并不必然导致司法效率的提高,也并不能自然促进司法公正的实现。通过已经推出的刑事指导性案例分析可以发现:如何避免武断化的刑事个案指导与刑事案例指导制度的武断化才是最关键的。刑事指导性案例不应被附着太多的社会意义,不能被作为一种判决宣示(与犯罪作斗争的态度)和满足于提供一种简单的结论性标准,而是应当进行充分的说理,从而避免案例的指导性归于沉寂。作为刑事指导案例,在遵循罪刑法定原则的基础上,应当侧重于例外性、补充性规则的形成和对平衡性的追求,以此促进司法理念与刑法知识体系的更新。
简介:以往行政发展的研究,更多的是关注行政与经济的关系,而往往忽略行政与社会的关系,因而行政发展要从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中找到方位,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回应社会的要求,培育社会的自主性,实现政府本身的目的。为此,一是要把握社会发展的趋势,尊重社会治理的主体资格;二是行政发展要增强对社会的回应性,也就是说,社会的发展要求政府管理必须增强预见性和前瞻性,要特别关注社会管理中的新问题,同时还要求行政发展必须考虑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三是行政发展要加强同社会的合作。因此,解决行政发展与社会发展关系的实践就是政府职能转变,而契合点就是构建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