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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你眼中的世界是什么样子呢?朋友旅游回来,说起一件有趣的事儿:由于厌倦了人满为患的景区,他驱车登了一个不知名的小山包。往里走,渐渐山石粗砺草木幽深,终于道路消失人烟不闻。“偶尔只听到几声鸟叫!遇到好几只大蜘蛛!”朋友比划着,说蜘蛛身上花纹斑斓,“好像树林深处,就应该出现诡异的蜘蛛精。”一向沉稳理性的朋友兴奋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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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8月17日中午,网友“假设一种存在”反映,在秦岭野生动物园见到一只流血的梅花鹿,非常可怜。“这只梅花鹿一直卧在地上,一点力气也没有,看着很可怜,不知道为什么会流血,而且好像被割掉了鹿茸。”对此,秦岭野生动物园负责饲养的工作人员说,这是为了防止鹿之间打架,他们在其尚未骨化的时候割掉了鹿茸。(8Bi8日西安网)。

  • 标签: 梅花鹿 野生动物园 工作人员 秦岭 可怜 鹿茸
  • 简介:在许多已经被破获的腐败案件中,往往只见受贿者被绳之以法,却很少见行贿者受到法律制裁。有些受贿者被打入牢房后,埋怨行贿者不择手段拖他们下水。行贿者也有说法:不是受贿者狮子大开口,“逼良为娼”,我们岂肯无故“放血”?我们没必要去破译“鸡与蛋谁先谁后”的怪题,还是来剖析一下行贿的成因及危害吧。

  • 标签: 受贿者 行贿者 法律制裁 腐败案 案件 手段
  • 简介:媒介歧视现象破坏了媒体客观、公正的报道原则,给大众造成了认知上的混乱。农民工的产生为社会提供了大量的媒介资源和新闻源。大众传媒作为社会系统的一个子系统怎样应对值得深思:它既可以产生出以人文关怀为主的大众传媒的新语境,也可能由于某种利益的驱使,出现标签化、概念化污名化的现象。如何确立和保持人的尊严?如何寻找失落的自我?无论怎样,人的关怀都应是一个现代社会的基本品格。为了社会的安定和谐,为了全民素质的提高,亦为了利益最大化的实现,媒介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应当对此作出理性选择。

  • 标签: 媒介歧视 农民工 污名化
  • 简介:正李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先后获得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十杰女法官"、"十大杰出法官"、"三八红旗手"、"优秀青年卫士"、"全国优秀女法官"、"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称号。说起那些因为一时冲动而犯罪的青少年,李宏从不用"少年犯"这样的字眼。她说:"这些孩子,人小心不小,自尊要强。不经意的一句话、一个细微的动作,都会对他们的心灵产生影响。"

  • 标签: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人民满意 河南省 少年审判工作 犯罪案件 青少年
  • 简介:<正>引论反对强迫自证罪原则,既是现代法治国家刑事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否真正享有以辩护权为核心的诉讼权利的基础之所在。是否确立该原则,以及是否建立了保障该原则得以实现的程序机制,不仅体现出一个国家在特定时期对实体真实与程序公正、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等相冲突的诉讼价值的选择态度,而且也反映出一国刑事诉讼

  • 标签: 犯罪嫌疑人 自证其罪 被告人 沉默权 刑事诉讼法 强迫
  • 简介:证人是否享有不被强迫自证罪权在境外法治国家的立法中呈现三种不同的类型。相关国际公约正在逐渐认可证人享有不被强迫自证罪权,我国应当明确承认证人享有此权利。由于证人与被追诉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角色不同,两者的不被强迫自证罪权在行使条件、保障程序等方面存在重大差异。为了平衡真实发现与保障证人不被强迫自证罪权的关系,我国应当赋予证人有限的罪行豁免,严格限定豁免案件的适用范围,并完善证人作证的豁免程序。

  • 标签: 证人 不被强迫自证其罪权 作证豁免 如实作证义务
  • 简介:一、发展状况与我国现行法起初“不得强迫自证罪”被表述为“任何人都不得被强迫公开出卖自己”、“任何人都不得被强迫控告自己”,之后又以“任何人在刑事案件中都不得被强迫成为不利于自己的证人”的表达方式出现。此时它侧重针对于政府获取信息的不正当手段.意图在于禁止通过发誓、酷刑或威胁、利诱等其他强迫形式强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我归罪,并仅被视为对于过分热心的执法人员的一种限制,

  • 标签: 自证其罪 保障 不正当手段 犯罪嫌疑人 刑事案件 获取信息
  • 简介:2017年2月27日,广西灌阳县居民黄某停放在家门口的一辆红色小轿车被人盗走,破案后,犯罪嫌疑人陈某和唐某交代,他们路过黄家看见门口停放的这辆轿车车窗没关,遂商量将车偷走。次日晚两人趁夜从车窗爬进车内,却无法解开方向盘的锁,沮丧之际,却发现黄家住宅的窗户也没关,便又从窗口爬进黄家中找到了轿车钥匙,最后将车盗走。

  • 标签: 喷漆 窃贼 犯罪嫌疑人 小轿车 灌阳县 方向盘
  • 简介:<正>答:可撤销婚姻是指欠缺婚姻生效要件,依照法律规定,可以因当事人自愿的撤销行为而自始归于无效的婚姻。我国现行《婚姻法》第11条中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婚姻当事人一方基于对方的胁迫而与其缔结婚姻关系,显然是对婚姻自由的违反,也是对

  • 标签: 婚姻自由 当事人一方 新婚姻法 生效要件 协议处理
  • 简介:如果严格按照库恩对'范式'的界定,那么很难说当下中国法学研究的'法教义学''社科法学'路径就是两种不同的'范式'。在各自都缺少更多更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之前,如果不做细致的学术积累,而过早地落入意义并不大的争论之中,并不会对中国法学的发展产生更积极的影响。在社科法学的一面,还是很有必要将视野放宽,尽量能在国际学术的视野下讲好中国的个案。另外,也要警醒社科法学研究进路所可能产生的一些后果。

  • 标签: 社科法学 法教义学 比较 作品
  • 简介:【裁判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五条第(三)项的规定,将他人注册商标中相同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在类似商品上.致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虽不突出使用,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企业名称特别是字号.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人身权.是区别不同市场主体的商业标识,本质上属于财产权益。原企业注销后.债权债务由其后企业承继的,字号所产生的相关权益也由在后企业承继。在民事责任的承担上.在后商标的使用侵犯在先字号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应当判决停止构成侵权的注册商标的使用。

  • 标签: 广东伟雄集团有限公司 大企业集团 佛山市顺德区 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不正当竞争行为
  • 简介:法官:我们企业成立于2001年元月,以“老娘家”为字号生产的酱豆于曾热销7年有余,已为本地众多消费者所认可。后由于种种原因,我们企业于2008年5月停止营业,但未注销登记。前不久,一家公司未经许可,也以“老娘家”为字号生产酱豆干,而许多人误认为系我们企业所生产。我们企业曾要求该公司赔偿损失,但被该公司拒绝,理由是我们企业多年未使用“老娘家”字号,已经失权,也不存在损失问题。请问:该理由成立吗?

  • 标签: 企业 字号 经营 赔偿损失 2001年 2008年
  • 简介:编辑同志:咨询一个问题,我11岁时父母离婚,我随父生活,母亲另嫁,4年后父亲车祸去世,靠父亲留下的钱生活。21岁时,继父因病也去世,留下76平米房屋一套,继父自己有一个30岁已经出嫁多年的女儿。现在她主张继父留下的房屋我母亲和我都没有权力继承,只答应将其父亲一部分存款(约5万元)留给我母亲,请问这合理吗?读者:晓月

  • 标签: 继父 遗产继承 去世 父母离婚 权力继承 父亲
  • 简介: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虽然将不得强迫自证罪纳入条文之中,但不能就此认为我国已经建立了不得强迫自证罪原则。本文基于我国实务界和理论界的不同解释,结合国际通行准则,归纳了"不得强迫自证罪"存在的三种内涵,以及本义内涵上的强迫自证罪原则与我国"如实供述"条款并不存在根本的矛盾。并通过比较方法,提出了不得强迫自证罪原则在我国建立的相应配套制度和例外情形。

  • 标签: 不得强迫自证其罪 沉默权 如实供述 辩诉交易 自由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