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8月17日中午,网友“假设一种存在”反映,在秦岭野生动物园见到一只流血的梅花鹿,非常可怜。“这只梅花鹿一直卧在地上,一点力气也没有,看着很可怜,不知道为什么会流血,而且好像被割掉了鹿茸。”对此,秦岭野生动物园负责饲养的工作人员说,这是为了防止鹿之间打架,他们在其尚未骨化的时候割掉了鹿茸。(8Bi8日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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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在许多已经被破获的腐败案件中,往往只见受贿者被绳之以法,却很少见行贿者受到法律制裁。有些受贿者被打入牢房后,埋怨行贿者不择手段拖他们下水。行贿者也有说法:不是受贿者狮子大开口,“逼良为娼”,我们岂肯无故“放血”?我们没必要去破译“鸡与蛋谁先谁后”的怪题,还是来剖析一下行贿的成因及危害吧。
简介:媒介歧视现象破坏了媒体客观、公正的报道原则,给大众造成了认知上的混乱。农民工的产生为社会提供了大量的媒介资源和新闻源。大众传媒作为社会系统的一个子系统怎样应对值得深思:它既可以产生出以人文关怀为主的大众传媒的新语境,也可能由于某种利益的驱使,出现标签化、概念化污名化的现象。如何确立和保持人的尊严?如何寻找失落的自我?无论怎样,人的关怀都应是一个现代社会的基本品格。为了社会的安定和谐,为了全民素质的提高,亦为了利益最大化的实现,媒介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应当对此作出理性选择。
简介:正李其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先后获得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十杰女法官"、"十大杰出法官"、"三八红旗手"、"优秀青年卫士"、"全国优秀女法官"、"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称号。说起那些因为一时冲动而犯罪的青少年,李其宏从不用"少年犯"这样的字眼。她说:"这些孩子,人小心不小,自尊要强。不经意的一句话、一个细微的动作,都会对他们的心灵产生影响。"
简介:<正>引论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既是现代法治国家刑事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否真正享有以辩护权为核心的诉讼权利的基础之所在。是否确立该原则,以及是否建立了保障该原则得以实现的程序机制,不仅体现出一个国家在特定时期对实体真实与程序公正、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等相冲突的诉讼价值的选择态度,而且也反映出一国刑事诉讼
简介:证人是否享有不被强迫自证其罪权在境外法治国家的立法中呈现三种不同的类型。相关国际公约正在逐渐认可证人享有不被强迫自证其罪权,我国应当明确承认证人享有此权利。由于证人与被追诉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角色不同,两者的不被强迫自证其罪权在行使条件、保障程序等方面存在重大差异。为了平衡真实发现与保障证人不被强迫自证其罪权的关系,我国应当赋予证人有限的罪行豁免,严格限定豁免案件的适用范围,并完善证人作证的豁免程序。
简介:一、发展状况与我国现行法起初“不得强迫自证其罪”被表述为“任何人都不得被强迫公开出卖自己”、“任何人都不得被强迫控告自己”,之后又以“任何人在刑事案件中都不得被强迫成为不利于自己的证人”的表达方式出现。此时它侧重针对于政府获取信息的不正当手段.意图在于禁止通过发誓、酷刑或威胁、利诱等其他强迫形式强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我归罪,并仅被视为对于过分热心的执法人员的一种限制,
简介:2017年2月27日,广西灌阳县居民黄某停放在家门口的一辆红色小轿车被人盗走,破案后,犯罪嫌疑人陈某和唐某交代,他们路过黄家看见门口停放的这辆轿车车窗没关,遂商量将车偷走。次日晚两人趁夜从车窗爬进车内,却无法解开方向盘的锁,沮丧之际,却发现黄家住宅的窗户也没关,便又从窗口爬进黄家中找到了轿车钥匙,最后将车盗走。
简介:<正>答:可撤销婚姻是指欠缺婚姻生效要件,依照法律规定,可以因当事人自愿的撤销行为而自始归于无效的婚姻。我国现行《婚姻法》第11条中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婚姻当事人一方基于对方的胁迫而与其缔结婚姻关系,显然是对婚姻自由的违反,也是对
简介:如果严格按照库恩对'范式'的界定,那么很难说当下中国法学研究的'法教义学''社科法学'路径就是两种不同的'范式'。在各自都缺少更多更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之前,如果不做细致的学术积累,而过早地落入意义并不大的争论之中,并不会对中国法学的发展产生更积极的影响。在社科法学的一面,还是很有必要将视野放宽,尽量能在国际学术的视野下讲好中国的个案。另外,也要警醒社科法学研究进路所可能产生的一些后果。
简介:法官:我们企业成立于2001年元月,以“老娘家”为字号生产的酱豆于曾热销7年有余,已为本地众多消费者所认可。后由于种种原因,我们企业于2008年5月停止营业,但未注销登记。前不久,一家公司未经许可,也以“老娘家”为字号生产酱豆干,而许多人误认为系我们企业所生产。我们企业曾要求该公司赔偿损失,但被该公司拒绝,理由是我们企业多年未使用“老娘家”字号,已经失权,也不存在损失问题。请问:该理由成立吗?
简介:编辑同志:咨询一个问题,我11岁时父母离婚,我随父生活,母亲另嫁,4年后父亲车祸去世,靠父亲留下的钱生活。21岁时,继父因病也去世,留下76平米房屋一套,继父自己有一个30岁已经出嫁多年的女儿。现在她主张继父留下的房屋我母亲和我都没有权力继承,只答应将其父亲一部分存款(约5万元)留给我母亲,请问这合理吗?读者:晓月
简介: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虽然将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纳入条文之中,但不能就此认为我国已经建立了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本文基于我国实务界和理论界的不同解释,结合国际通行准则,归纳了"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存在的三种内涵,以及本义内涵上的强迫自证其罪原则与我国"如实供述"条款并不存在根本的矛盾。并通过比较方法,提出了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在我国建立的相应配套制度和例外情形。
简介:驾驶机动车辆追赶肇事逃逸者.致使逃逸者措施不当翻车死亡,是正当自救行为,还是构成交通肇事犯罪?
简介:单位犯罪是一个整体犯罪,有一个犯罪主体,一个刑罚主体,两种刑罚方法,即"单位罚金刑"和"单位责任人员刑".如果因为单位犯罪而对单位责任人处予徒刑以上刑罚,即可视为是对单位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该特征可以满足累犯制度中前后两罪必须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要件.因此,单位也有可能构成普通累犯.在此前提下,笔者进一步阐述了构成单位普通累犯的具体条件及对其直接责任人员的具体量刑方法.
简介:仲裁协议独立性是国际商事领域一项占据支配地位的法律原则。这一原则从理论学说到法律原则的发展过程,表明它有其自身独特的理论与实践背景以及明确的针对性,这是理解、把握和运用该原则时必须加以注意的。不了解这一点,就不能正确地领会独立性原则的核心内涵和精神实质。实践中存在着对于该原则的曲解和误用,而这些曲解和误用乃是对于该原则之宗旨的背离与破坏,因而必须彻底地予以澄清与纠正。
简介:旅客入住旅店后,其与旅店之间形成的是租赁关系还是服务契约关系?旅客入住旅店后因被抢劫而死亡的,旅店所承担的是契约所产生之债还是侵权而形成之债等系列问题?在此不同的法律关系的场合下,权利主体行使请求权不但受到诉讼程式的制约,而且还要受到法律关系的影响。在未设立无意思联络的第三人共同侵权的立法救济模式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模式存在缺失的情形中,赔偿权利人在法规竟合条件下的请求权有时会陷入尴尬境地。
鹿失其角
虚假验资自食其果
行贿为何大行其道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新读——以农民工媒介形象为例
李其宏:期待明天更美好
论“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
证人的不被强迫自证其罪权
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之适用及保障
窃贼偷车重喷漆 依然难掩其劣迹
什么是可撤销婚姻?其法律后果是什么?
各归其位:“社会—法律研究”方法的展开
企业虽停止经营多年其字号也不得擅自使用
继父去世后其遗产继承的一般原则
论“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内涵及其制度配套
法院不应受理原告诉银行返还其夫存款案
团伙抢劫致死人命,七分责任罚当其罪
追赶肇事逃逸者致其死亡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试论单位普通累犯的认定及对其责任人员的量刑
仲裁协议独立性之再认识——兼论其与仲裁协议成立及转移之关系
邵其壮、朱家成抢劫案——法规竞合条件下的请求权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