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目的探讨利用互联网微信平台对高危孕妇进行定期随访健康管理的依从性和满意率。方法选取2015年5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的高危孕妇,在本妇幼所参加孕期随访并自愿参与本项目的200例孕妇作为研究对象,按照随机数表法将孕妇入组分为实验组和对照组,实验组103例,对照是97例。实验组是接受微信平台进行孕期随访健康管理,对照组是使用传统电话进行孕期随访健康管理,比较两组孕妇随访依从性、不同户籍的两组孕妇随访比较以及满意率比较。结果实验组的孕妇随访依从性、不同户籍的两组孕妇比较、满意率比较均明显高于对照组(均P<0.05)。结论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微信平台作为一种新型孕产妇健康管理模式,能够明显地提高孕妇随访依从性,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劳动强度,同时方便进行孕产期知识的健康宣教,健康管理优势明显,值得推广。
简介:摘要目的分析“互联网+”对患者门诊就医体验的作用。方法将2017年1月—2018年1月在我院门诊就诊的患者作为本次研究对象,共计300例,统计在“互联网+”对模式下门诊就医体验情况,探讨“互联网+”对患者门诊就医体验的作用。结果300例患者中227例表示为非常满意、50例表示为基本满意、23例表示不满意,满意度为92.33%。在表示非常满意以及基本满意的患者中,86例患者年龄为30~40岁,100例患者年龄为41~50岁、50例患者年龄在51~60岁之间,41例患者年龄在60岁以上。276例对取药环节满意;259例对就诊过程满意;250例对挂号满意;234例对候诊表示满意;226例对检查检验满意。结论“互联网+”应用于门诊就医环节,患者的整体满意度较高,但满意人群主要集中在中青年人群中,对于就诊的各个环节,患者呈现出的满意度有所不同,院方在这些方面还需要不断的进行改进,争取早日能够让“互联网+”的应用给给更多的就诊患者带来更好的体验。
简介:摘要中医文化时候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为原有的中医传播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但是在中医快速发展和中医信息的快速更新下,也出现了一些不利于中医发展的现象,比如中医文化传播缺乏政府部门的引导、中医行医资质较差、中医名气炒作等。为此,文章在分析“互联网+”时代对中医传承与中医文化传播影响的基础上针对“互联网+”时代下中医传承与中医文化传播存在的问题,为如何进一步优化中医传承与中医文化传播发展进行策略分析。
简介:摘要目的评估移动互联网技术对特定人群健康管理的作用,探索更适应时代发展且行之有效的健康管理措施。方法200名公务人员,随机平均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在相同的健康管理方案下,分别采用传统的健康管理手段和基于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健康管理手段,对其展开为期半年的健康管理,比较两组人群干预后常见慢性病检出率的差异,并使用SF-36健康调查量表评价两组人群生活质量方面的差异。结果常见慢性病检出率方面,观察组体重超标及肥胖、血脂异常、高尿酸血症等的检出率显著低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SF-36健康调查量表测评显示,观察组患者在生理机能、生理职能、一般情况、精力、精神健康等方面的指标显著优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采取移动互联网技术可提高目标人群对健康管理的依从性,提高健康管理的总体效果,值得进一步研究、总结。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基于互联网平台的健康教育,运用于肝癌介入治疗患者的效果,为今后制定切实可行的自我管理方案提供客观依据。方法以2017年3月-2018年2月期间入住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介入科、普通外科的77例肝癌患者为研究对象并按出院日期单、双号顺序分为干预组与对照组,干预组实施互联网健康教育指导自我管理模式干预,对照组继续延用常规出院指导,电话随访方式干预。采用《肝癌患者生命质量测定量表》分析比较干预前后两组生活质量指标变化。结果实施干预前两组生活质量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出院1个月干预组干预后患者躯体功能、心理功能、社会功能、症状/副作用及自我评价得分均优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借助互联网络方式,采用健康教育指导,可提高肝癌介入治疗患者自我管理的能力,为今后更好运用互联网平台为肝癌患者提供健康指导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简介:摘要目的使用互联网+医疗模式,通过信息化进行医院门诊流程再造。方法我院2016年4月开始通过互联网+医疗的门诊流程再造,以2016年7—12月和2017年7—12月的预约挂号率、候诊时间、投诉例数、满意度调查进行对比,分析门诊流程再造前后的效果。结果预约挂号率明显增加,候诊时间明显缩短,投诉下降,满意度上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互联网+医疗模式下的医院门诊流程再造应用,能更加方便快捷的为患者服务,有效缩短患者等候时间,改善患者的就医感受,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
简介:摘要目的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规范互联网药品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结果与结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