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三门峡市消防支队为解决电话常占线、电灯常停电、标准经费常断线的“肠阻”现象,采取了一系列硬性措施。他们首先把招待费作为重点治理对象。规定基层来人一律在机关食堂就餐,上级来人实行对口接待,并需填写“招待费使用报告表”,超过标准不予报销。其次是卡住电话费。在各部门办公室安装外线电话,每月限定话费。其三,在机关办公楼安装感光、感声开关,自动控制走廊灯和路灯,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水管。另外,对汽油费实行油票包干制度、车辆维修审批制度等。三门峡市有效解除“肠阻”现象@建国@向东

  • 标签: 三门峡市有效 有效解除 肠阻
  • 简介:摘要: “民商合一”作为一种立法编纂形态的选择,对商事法律规范有特殊的制度考量。其中以违约金制度和任意解除权制度为代表,体现了民法典中商事规范制度的独立地位。但在实务中,还应该健全法解释体系,以民商各表的方式调整商事法律关系。

  • 标签: 违约金 任意解除权 司法解释
  • 简介:摘要在我国现行担保体系中,公司担保的实行可能会使公司的正常经营受到影响,从而使股东和投资者陷入风险之中,这不仅影响公司的财产安全,还会损害股东及其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公司法》第16条对公司担保的相关操作,授予了公司章程的制定权利。1在民法现行立法体系及司法实践中,对于违反强制性规范的行为采取的是否定的态度,以此来体现出司法权威与强制适用。但是在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中,一般将我国现行《公司法》第16条认定为公司对外投资或担保行为的效力的规定,据此,出现的争议就为对于该条的性质是否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通过对公司担保制度的立法进程及立法背景的相关梳理,以及在理解与适用过程中存在的争议进行分析,从而从公司法与合同法两个范围对该法条的规范性质得出结论。2

  • 标签: 公司担保 强制性规范 担保合同
  • 简介:<正>葡萄苹果虽死于果子,但却活于酒内。2002年11月8日,南京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这标志着南京消防器材厂已经由“果子”而上升为“酒”,按公众公司组建、拟筹组上市,成为我国消防行业大型国企为数不多的改造成股份公司的企业之一。俗话说“将抵半个军”,企业要做好和领导人是分不

  • 标签: 南京市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消防企业 企业领导 产品结构 民营企业
  • 简介:摘要:刑民交叉案件一直以来都属疑难案件。其中尤其以合同诈骗罪与其合同效力问题尤为突出,复杂。实践中对于刑民交叉案件,多以讨论先刑后民,先民后刑,民刑并行的适用问题展开。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不断开放,经济持续增长,实务领域注重民事权益更显具有实体,程序的合理性。合同诈骗罪中民事部分应当交由民法调整,以期达到既惩罚犯罪,又保护合法权益。

  • 标签: 刑民交叉 合同效力 刑民并行 民事权益保护
  • 简介:摘要根据我国立法,司法解散公司之诉是以持股股东向法院提出申请,采取司法权介入的方式,对出现经营管理困难的公司予强制解散,平息共同投资纠纷的一种司法救济制度。但在实践中,关于公司司法解散的事由认定却争议不断,不仅法院在认定标准上存在分歧,学界对于法定解散事由的范围也存在争议。本文在分析现存争议和焦点后认为,应当以公司内部管理问题为侧重点对司法解散事由进行裁量,同时在此基础上增设相关限定条件以及将“股东压制”以及“僵尸公司”纳入法定事由当中。

  • 标签: 司法解散 解散事由 股东压制
  • 简介:摘要:通过对近年来的相关司法裁判的分析并结合以往学者对此的实证分析,发现对于违反《公司法》第十六条的公司对外担保的法律行为的效力认定,司法裁判进路主要有规范属性分析进路以及法定代表人越权代表进路。对于规范属性分析进路来说,如何识别法律规范的类型及其法律效果,目前难以形成共识,使得该进路在适用时受阻;另法定代表人越权代表进路明显弱化了《公司法》第十六条的法律地位。本文认为对于公司越权担保效力判定的司法裁判进路,理应回归于《公司法》第十六条本身,将《公司法》第十六条作为其司法裁判的规范依据,但不能寄予简单的从《公司法》第十六条的规范属性分析来进行效力认定。

  • 标签: 效力认定 越权担保 司法裁判
  • 简介:摘要:长期以来,税法行政解释占据我国税法解释规范体系中的垄断性地位,是开展税务执法活动时的根本性依据。税法行政解释的存在具有一定必要性、合理性,然而基于形成角度分析,在程序与实体、形式与内容等方面尚存在一些问题,导致纳税人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受到影响。为进一步发挥税法行政解释的正向作用,防止其逾越法律介入人民基本权利边界,需要立足于税收法定主义视角,明确其垄断地位的形成,追溯问题根源,正确理解税法行政

  • 标签: 税收法定主义 税法 行政解释 约束机制
  • 简介:摘要:合同管理最大的难点就在于纠纷的解决,随着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工程项目数量颇多,但是也存在着许多建设单位蹭市场热度,在资金没有完全到位的情况下就上马项目,这样的做法给合同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因此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做好市场的规范和管理工作,严把审查关,提高建设单位的履约能力,对于资金不到位的项目坚决不予办理工程报批手续,努力取缔垫资、带资施工项目,从源头上给予建设工程领域的合同管理工作以便利,更进一步的维护工程承包单位的合法利益。

  • 标签: 建筑工程 合同管理 措施
  • 简介:摘要:对于电力基建工程而言,该工程管理工作是一个非常复杂而漫长的过程,工作内容繁琐、复杂、广泛,涉及到的工程项目环节有设计环节、施工设备和施工材料的采购环节、施工环节等,这些环节是否能够落实到位对电力基建工程整体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而项目管理理论的运用在引导相关人员科学制定和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内容,促进电力基建工程相关部门形成一个统一整体,增强施工团队凝聚力等方面发挥出重要作用。因此,如何科学运用项目管理理论实现电力基建工程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是企业网必须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 标签: 电力 基建工程管理 项目管理理论 运用
  • 简介:摘要: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给城市空间利用提出了较之以往更高的要求。城市空间更新属于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贴合现代社会发展需求的必然趋势。本文主要以城市更新为例,探讨了国土空间规划中的法定图则制度构造措施。

  • 标签: 国土空间 城市更新 法定图则
  • 简介:摘要:我国实行排污许可制度已经有三十多年的历史了,经历了长期的探索,目前已经建立起一套重要的环保管理制度。通过对国家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研究,有助于促进国家环保监督管理制度的顺畅衔接,有助于提高排污企业依法依规排放的能力,促进形成全面、有效、可追溯的环保管理制度。对于不断完善我国的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政府执法机构应做到依法执法、依法依证监督环境管理,并积极带动市民的积极参与,形成行业自觉遵守、政府执法员透明实施、市民主动监管的良好环境监管氛围。

  • 标签: 改革 环评 排污许可制度
  • 简介:摘要:影响市政道路施工交通建设工程的各种因素都是涉及方方面面的。通过市政道路梁工程的影响因素以及预算中控制道市政道路梁工程造价的措施和方案做了深入的研究,再根据其工程的特点,从各个细节出发,全面、严谨、认真地仔细考虑各种相关造价影响的因素,及时修复和纠正其在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错误和缺陷,预算中的造价管理工作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发挥其自身应有的功能。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单位应根据一个项目的实际情况与其他工程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认识到对市政道路工程造价的控制于提高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与其经济效益的重大作用,并针对当前市政道路工程造价管理中普遍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加强了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施工、完成以及结算等各个环节的造价管理,以达到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市政道路工程的造价,提高其经济效益,促进我国高速公市政道路梁建筑工程快速推进。

  • 标签: 市政 道路施工 预算 影响因素 效力
  • 简介:摘要:在我国建筑领域不断发展的背景下,面临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其中尤为明显的就是法律纠纷问题。这种问题不仅影响了企业经济效益,还会影响企业的信誉,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这是产生法律纠纷的重点部分。因此建筑行业必须要加强合同的法律纠纷防范工作,最大程度减少此方面问题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 标签: 建筑工程 施工 合同纠纷 处理 合同管理
  • 简介:摘要: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首先,合同是工程项目管理的基础,它规定了项目相关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是项目管理活动的依据和约束。其次,合同管理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的成本、质量和进度,是实现项目目标的关键环节。再者,合同管理能够有效规避和解决合同纠纷,保障各方合法权益,促进项目的顺利进行。综上所述,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在工程项目管理中不可忽视。

  • 标签: 工程合同管理 项目管理 新趋势
  • 简介:摘要 :如何合理制定合同类型和相关条款,是减少成本控制纠纷 ,促进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和后期结算的有效办结,具有重大的意义。本文主要探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总价合同及单价合同与工程造价的控制管理要素和两种类型合同的适用范围,可供同行借鉴。

  • 标签: 工程造价 合同管理 总价合同 单价合同 控制
  • 简介:摘要:对赌协议集中体现了投资者利益与公司利益以及公司债权人的博弈。首先,对赌协议本身系回应投资具有的极端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以及代理成本等风险而产生,既解决公司的融资难题,又能督促、激励公司创始人妥善经营,实现双赢。其次,表面看似公司付出了高昂的代价,但公司的创始人是基于理性的商业判断,自愿、真实地作出自己的意思表示即接受对赌协议,即使后来的商业经营中公司未能实现预期目标甚至倒闭,那也是公司创始人必须承受的商业风险。最后、即使对赌协议存在使公司责任财产减少、可使公司利用来进行欺诈性转移、导致公司资产不明晰、不稳定等弊端,这些弊端最终落脚于可能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债权人利益。但即使存在这些弊端,也可以通过分期出资、强制信息披露等机制去防控。因此,可以得出必然的结论是对赌协议应当有效。应当将对赌协议的效力与履行区分开来。一方面,对赌协议应当有效;另一方面,在承认对赌协议有效的基础上,对赌协议的履行问题应当回到个案,接受资本维持原则的考验。如果对赌协议的履行将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的清偿能力,司法有必要进行对投资者利益、公司债权人利益、公司利益加以平衡,对协议中约定的补偿方式和补偿数额进行相应力度的调整。

  • 标签: 对赌协议 投资者利益 债权人利益 公司利益 公共利益 资本维持原则
  • 简介:摘要:网络聊天记录作为电子数据的一种类型,成为民事纠纷案件中重要的佐证。因某些社交账户不仅有社交功能,还有支付功能,使得在民间借贷案件中采用网络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更为普遍。司法实践中,对网络聊天记录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缺乏明确的认证规则。需要根据其特点,赋予证据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新的内涵,使其成为“呈堂证供”。

  • 标签: 网络聊天记录 民间借贷 证据能力 证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