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法院管理中涉及三类内部权力:行政权、审判权和监督权。监督权运行的管理往往被忽略。审判权与行政权合一、行政权与监督权合一的现行管理结构是导致法院内部监督体制失灵的重要原因,这也是法官违法行为持续多年未被发现和发现者皆来自外部监督体制的根本原因。有关司法权配置和运行的改革就要从消除法院管理中背离公共管理理论和违反审判规律的现象开始,按照“三权三性”确立方案:行政权具有服务性,为审判工作提供服务;审判权具有独立性,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监督权具有主动性,在符合一定条件时必须启动纪检监察程序。检察机关对于存在内部审批的案件一律提起抗诉,对于审批案件者依据刑法追究渎职责任,通过多方合力推动新一轮司法改革取得实效。
简介:基层人大代表的选举是一个大系统,选举提名制度在这个系统中占据重要地位。当前我国的选举法对于候选人的提名主体、代表候选人的产生和正式代表候选人的确立作出了规定,但是当前的选举提名制度无论在法律文本还是实际的运行过程中都存在很多的问题。具体归纳为三个方面:第一,政治参与危机下选民提名权的虚化;第二,压力型体制下选举执行机构的失范;第三,党委领导下选举提名权的高度集中化。对此,首先应该努力培育选民的政治参与意识,落实选民提名权;其次,要通过改革选举提名技术,压缩选举执行机构的操作空间;最后,要拓宽提名渠道,打破党委对提名权的垄断。只有充分尊重选民提名权,多管齐下才能解决我国选举提名运行中的各种问题,提升我国基层人大选举的民主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