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近年,国内不断出现的政绩工程案颇受关注,探究政绩工程的成因及对策,对维持国家稳定、维护公众利益和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在对政绩工程进行界定与分类的基础上,以行政伦理学的视角对政绩工程案例进行分析,并从制度、公务员及公众、社会环境三个方面探讨政绩工程的成因及对策。【关键词】政绩工程案例成因对策近年,国内的政绩工程案日益增多,如何对政绩工程进行准确界定与分类?政绩工程成因及对策有哪些?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具有重要意义。一、界定与分类政绩工程是指在公共行政领域内,少数领导人为了追求和体现“政绩”,未经过科学论证,自行决定立项,动用社会资源并组织实施,但社会经济效益都很低下,给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带来损失的各种社会经济建设项目。[1]类别有:1、根据立项人数多少分为个人立项和集体(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务员)立项。2、根据涉及的层级分为单层工程和多层(两个及两个以上层级)工程。3、根据涉及部门的多少分为单部门工程和多部门(两个及两个以上部门)工程。4、根据规模分为小型、中型和大型工程。5、根据立项者主观意愿分为刻意工程(立项者出于主观故意而立项)和失误工程(立项者由于失误而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