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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6国内监管与16市场准入之间的关系一直是理解GATS文本中的一个重要问题,直接关系到成员方如何在遵守GATS有关贸易自由化义务的前提下,确保服务业的国内监管自主权。通过分析WTO争端解决机构近来裁决的“美国博彩案”的专家组报告和上诉机构报告,作者指出,鉴于服务业的特殊性及成员方在服务贸易发展方面所存在的巨大差异,可以通过对16市场准入限制进行严格限定的方式,维护成员方对服务业的国内监管自主权。

  • 标签: GATS第6条 《服务贸易总协定》 GATS第16条 “美国博彩案” 服务业市场准入制度 WTO争端解决机构
  • 简介:由于许多服务部门无不具有浓厚的管制色彩,因此在服务贸易中,国内管制是个非常重要的概念。GATS6致力于规范非歧视性的管制性措施,要求WTO成员方遵守正当程序义务并通过完成64款的工作计划制定"良好"的管制规则。通过对6的结构和价值进行详细分析,指出该条在贸易自由化与管制主权之间保持微妙的平衡。

  • 标签: 国内管制 贸易自由化 管制主权
  • 简介:由于许多服务部门无不具有浓厚的管制色彩,因此在服务贸易中,国内管制是个非常重要的概念。GATS6致力于规范非歧视性的管制性措施,要求WTO成员方遵守正当程序义务并通过完成64款的工作计划制定'良好'的管制规则。通过对6的结构和价值进行详细分析,指出该条在贸易自由化与管制主权之间保持微妙的平衡。

  • 标签: 国内管制 贸易自由化 管制主权
  • 简介:TRIPS协议16规定商标侵权标准可能导致个案的不公,造成消费者选购商品时的依赖心理,更是对有限的知识资源的一种浪费。导致这种立法的原因不仅是因为TRIPS协议注重贸易效率的原因,更是成员国国力较量的结果。

  • 标签: 中国商标 侵权立法 协议中国
  • 简介:“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的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以上两款是我国票据法10规定的内容。该条的规定理论上将票据关系与票据原因关系混在一起,使票据关系受票据原因关系的影响,违背了公认的票据法原理,实践中也难以操作,从而限制了票据的流通。该条的规定被认为是我国票据法的一大败笔,因此有对其加以探讨的必要。一、票据关系与票据原因关系的一般法理:票据的无因性票据是适应人们在经济活动中对支付、汇兑、融资等事项的简捷性、安全性要求而出现的一种有价证券。自票据产生时起.围绕票据的运用就产生了两种

  • 标签: 票据法 第十条 票据关系 票据原因关系
  • 简介:刑法356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的,从重处罚。”而刑法651款又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在司法实践中,笔者发现有些案件既符合刑法65一般累犯的规定,

  • 标签: 法律适用问题 刑法 非法持有毒品罪 刑罚执行 从重处罚 有期徒刑
  • 简介:我国《侵权责任法》所确立的死亡赔偿在性质上是对死者近亲属或被扶养人的财产损失补偿和精神抚慰,赔偿项目包括死亡赔偿金(物质性损害赔偿)、抚慰金(精神损害赔偿)和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是参考死者生前的收入和被扶养人的扶养费。

  • 标签: 死亡赔偿 死亡赔偿金 抚慰金 扶养丧失说 继承丧失说
  • 简介:为了保护占有,《物权法》245规定了占有返还请求权与占有妨害请求权,以及相应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并将占有返还请求权的存续期间限定为1年。其中,占有返还请求权与占有妨害请求权性质上属于物上请求权,统称占有保护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则属于侵权请求权。本文结合学理与判例对该条文的解释与适用进行评注,列陈两类占有保护请求权的适用前提与法律效果,厘清占有保护与损害赔偿的适用关系,并分析245与其他规范的体系关联。

  • 标签: 占有保护 占有侵夺 占有妨害 损害赔偿
  • 简介:我国《物权法》的两个条文涉及到了不可量物侵害制度。但条文过于简略,对于不可量物侵害的构成要件和救济方式的规定不够明确和全面,在司法实践中不易操作。本文介绍了美国私人妨害制度和德国不可量物侵害制度对同一问题的解决路径,着重对构成要件和救济方式进行剖析,对完善我国不可量物侵害的制度设计和方法或有所裨益。

  • 标签: 不可量物侵害 利益平衡方法 衡量补偿请求权
  • 简介:《物权法》关于抵押权的设立采取了二元化的立法模式。在登记生效主义立法模式下,只有"须经登记"的抵押权;在登记对抗主义立法模式下,则有"经登记"的抵押权和"未经登记"的抵押权。如何确立"须经登记"的抵押权、"经登记"的抵押权和"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之间的优先受偿顺位规则,《物权法》199在修正和继承其前身中非但没有趋于精致,而且失之错误。对其不足,应在说理的基础上适时予以修正。

  • 标签: 抵押权 登记立法主义 优先受偿顺位
  • 简介:新刑法270中关于“遗忘物”,“代为保管的他人财产”等的表述易与民法有关条款的规定造成歧解,有关这方面的争论已引起理论界的注意。本文拟对本条侵占罪的有关问题予以探讨。一、侵占罪的主要特征(一)犯罪客体及犯罪对象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民财物所有权,作为犯罪对象的公民财物,它必须具有经济价值,而且行为人已合法持有,这一点是成立侵占罪的要素和前提,也是区别于其他侵犯财产罪的重要标志。它包括:1、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这是指接受他人委托,代替保管的财物,所谓他人,是指其他个人,不应包括国家或者单位。因为如果是国家或者单位委托行为人代为保管财物,而行为人非法占为已有,

  • 标签: 新刑法 职务侵占罪 遗忘物 代为保管 行为人 犯罪客体
  • 简介:<正>要旨BGHZ50,45(德国联邦最高法院民事判例集50卷,45页以下)a)保留所有权的买方,将仍处于供货方的所有权保留之下的物品依据《德国民法典》929930的规定出让给某个善意第三人作为担保,那么,该第三人即成为间接占有人。b)该间接占有人将该物品依据《德国民法典》929931出卖给另

  • 标签: 《德国民法典》 所有权保留 联邦最高法院 占有人 价值冲突 善意第三人
  • 简介:对危险责任的规制,以非穷尽列举加上小的一般条款为宜。高度危险责任的一般条款与诸如《侵权责任法》7这样的指导性条款隐含冲突。对“高度危险”这个不确定概念,应以例示方式或说明性法条加以束缚。危险物责任与危险活动责任没有区别规制的必要。相较《民法通则》123,由《侵权责任法》697273构成的高度危险责任规整,不能算是成功的改造。

  • 标签: 高度危险 一般条款 危险作业 危险物 危险活动
  • 简介:1958年《纽约公约》5规定了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理由,其中2款规定了被请求承认与执行仲裁裁决的国家的主管机关可不以当事人的举证而自行查明依该国法律争议事项不可以仲裁方式解决,或者承认与执行裁决有违该国公共政策等情况,也可拒绝承认和执行。本文拟就该条款在国际商事仲裁领域的适用进行探讨,最终将得出尽管该条款是为弥补条约规定的不足意在增加条约适用的弹性而设立,但随着世界各国在商事领域的不断融合发展,该条款已越来越少地为各国所援引的结论。

  • 标签: 《纽约公约》 不可仲裁性 公共政策 国际商事仲裁 仲裁裁决 法律秩序
  • 简介:检察机关对此类案件不得起诉,被害人对检察机关的存疑不起诉决定不服并自诉至法院,刑诉法142第二款规定了适用相对不起诉的条件

  • 标签: 刑诉法设想 完善刑诉法
  • 简介:114对合同当事人违约支付违约金及约定损害赔偿的规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该条款及司法解释在确定违约金具体数额及调整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标准等方面均有缺陷.应视不同情况适当调整违约金的数额.

  • 标签: 合同法 第114条款 评析
  • 简介:世贸组织成员方可以援引例外条款使其实施的限制性贸易措施获得正当性,美国博彩案作为适用《服务贸易总协定》141款的第一案,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公共道德和公共秩序应为成员方的国内事项,并由成员方自行对其作出判断;不过成员方的这种判断权不是完全的,而要受到争端解决机构的检验。成员方在采取限制措施之前,应当善意地寻求合理可行的替代措施,且其措施不能是任意的或不合理的歧视,也不得构成对贸易的变相限制。随着国际贸易的增长,各成员方援引该例外条款的可能性增加,并可能会涉及人权因素和域外影响力。

  • 标签: 服务贸易总协定 公共道德 公共秩序 必要性检验 非歧视
  • 简介:我国《民法总则》1342款首次将"决议行为"作为一种独立的民事法律行为类型纳入立法规定当中。与合同、共同行为相比,决议行为在主要适用领域、意思的形成和表达方向、调整的法律关系、效力范围等方面都有其显著特性。基于决议行为是由成员人数众多的团体作出的,考虑到效率价值,其意思形成仅要求人数或资本"多数决",与一般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意思一致相比较为宽松,因此正义价值对决议行为在形成程序、成员表决意思、"少数者"的权益救济提出了更高要求,以促使决议行为的意思在最大程度上符合所有成员的共同意愿。我国立法也对决议行为的主要表现形态,包括决议事项、决议程序、决议主体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尽管决议行为的意思形成有其特殊性,但其生效要件与一般民事法律行为具有一致性。不过,在效力瑕疵类型上,《民法总则》第六章第四节只是明确规定了无效和可撤销两种,在此应借鉴《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确认的决议不成立之诉,将决议行为不成立这一效力瑕疵类型理解为现行《民法总则》立法框架下的默示性规定,确定决议行为不成立、无效、可撤销的"三分法"格局。另外,决议行为作为团体内部行为,它的成立、生效与否不影响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 标签: 民法典 决议行为 正义价值 效力瑕疵 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