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的决定》颁布,素质教育得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素质教育提出至今,相关理论不断发展完善。教育界也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然而,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经济的快速腾飞,当今”素质教育”已成为一个时髦的口号,一些人(教育工作者及家长)手中挥舞着“素质教育”的旗帜,践行的却是极端教育:“过度”与“不及”并存,已有一个个血淋淋的案例呈现在大众眼前,这是当今“教育”的顽疾。为此教育尺度的把握尤为重要,社会需要的是一个个全面发展的素质人才,对于这样人才的培养,适度教育是重中之重。
简介:摘要教育家马卡连柯说过“凡是需要惩罚的地方,教师就没有权利不惩罚;在必须惩罚的情况下,惩罚不仅是一种权利,而且是一种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对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的权力。国家法律给予了教师惩戒的权利,教育惩戒是教师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实现教育目标的重要手段。但是“惩戒”不应该是“为惩而戒”,而应是“为戒而惩”。所以惩戒当然是必要的,但关键在于“度”。
简介:摘要教育家马卡连柯说过“凡是需要惩罚的地方,教师就没有权利不惩罚;在必须惩罚的情况下,惩罚不仅是一种权利,而且是一种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对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的权力。国家法律给予了教师惩戒的权利,教育惩戒是教师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实现教育目标的重要手段。但是“惩戒”不应该是“为惩而戒”,而应是“为戒而惩”。所以惩戒当然是必要的,但关键在于“度”。
简介:摘要在第三学段学生能背大量古诗词的背景下,理解诗意和体会情感已经不是教学的主要目标。教师关注学情、整合学习内容、适度拓展,转换学生学习方式可以提升古诗词教学价值,增加学习情趣,激发学习兴趣,培养学生诗词学习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