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位在美国的朋友给我推荐一篇题为《中国式尊严》的文章。在下边的文字中,就称作者为Z先生吧。文章开始,Z先生讲起回国探亲,一个副县长同学问他为什么不回国,Z先生想都没想就回答:为了有尊严地活着。接着,他讲起副县长同学如何开着豪车拉他炫耀,如何到酒店大吃大喝,如何训斥服务员。他还讲到一个发了财的同学如何包二奶。他感叹,“在中国,一个人是否被尊重取决于你身
简介:异化作为马克思哲学的重要理论,在通常意义上,一些学者无论是在批判资本主义非类本质人还是在对现代性的反思中,一被论及,就不由地会联想到呈现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种种非人的丑态,其要么被完全否定,寄希望于共产主义的实现;要么被历史地承认是人类历史的一个必经阶段,而尚未在这一阶段内作深度发掘。所以,批判异化、对全面的本质的人的展望不是目的,认为异化阶段是通向真正的人的过渡亦不是目的,重要的是,异化并非一无是处,它本身也有积极的、肯定的一面。这种肯定的体现在其条件性上,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其在促进着人们非异化生活意识的觉醒,共产主义运动的自觉,乃至向本质的人生活世界的过渡中提供着条件。
简介:取保候审作为我国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的五种刑事强制措施之一,其本应具有权利保障、替代羁押、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功能,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应有的功能却没有得到发挥,而是出现异化的司法怪象,主要表现就是取保候审的实体化趋势,主要表现为取保候审成为最终实体裁判的预演、取保候审成为“变相结案”的手段,使其变相的刑罚化等。导致取保候审功能异化的原因,一是我国刑事诉讼价值、构造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出现的畸形状况,二是中国特色的业绩考核标准,尤其是明显的实体化倾向。法学界应该思考的问题是:如何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根除导致取保候审功能异化的原因,而不能盲目引进外国的保释制度,否则只会适得其反。
简介:过去,由于受卢卡奇和苏联教科书体系的影响,我国学术界对异化(Entfremdung)、拜物教(Fetischis-mu$)、物象化(Versachlichung)、物化(Verdinglichung)等概念没有做严格的区分。但是,黑格尔和马克思都曾区分过“物象”(Sache)和“物”(Ding)概念。在马克思那里,物象化和拜物教基本上同义;物象化不同于异化,它属于一种复杂的社会关系结构,异化则是一种主客关系结构,从异化到物象化意味着早期马克思思想框架的转变。卢卡奇、广松涉、平子友长虽然都讨论过物化概念,但如何定义物化还没有定论。今天,我国学术界应该将这些概念区别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