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对于北齐境内的户口数,《隋书》卷二九《地理志上》记载:(北齐)洎乎国灭,州九十有七,郡一百六十,县三百六十五,户三百三万。《通典》卷七《食货典·历代盛衰户口》:(北齐)至崇化三年(当作隆化二年,即公元577年),为周师所灭,有户百三万二千五百二十八,口二千万六千八百八十。又,《周书》卷六《武帝纪》云:建德六年(577年,关东平,合州五十五,郡一百六十二,县三百八十五,户三百三十万二千五百二十八,口二千万六干六百八十六。根据上述文献的记载,有些学者曾考证:北周建德六年,北齐有户三百三万余;隋大业初,北齐旧境有户五百四十万,在近三十年的时间里,其增长率约为78%。然而,据我们考证,《隋书》、《通典》。等文献所记载北齐的户口数,其本身并非北齐境内的总口数,只是其境内的在籍民户,北齐境内的实际户口要远高于此。
简介:东魏迁都邺城,学术文化中心转移,北魏太和以来积累的文明成果萃集邺下,为东魏北齐史官制度的发展与《魏书》编纂提供了良好条件,并由此形成了史馆修史与大臣监修制度。大臣监修与史馆修史二者一体,史馆是一专门修史机构,似在宫禁集书省与起居省内,已不同于北魏秘书省之"史阁"。大臣监修改变了北魏以来秘书监、丞典领国史的传统,入馆修史加兼著作,脱离了秘书著作系统。著作从秘书省游离出来,与集注起居形成更加密切的关系。东魏北齐沿承北魏,置集书省和起居省,北魏以守尚书典注起居,东魏北齐以散骑常侍等侍官监领或撰修起居注。史馆修史与起居集注,造就了《魏书》、《齐书》、《齐纪》等史书。东魏北齐史官制度变化的依据为礼制的修订,唐代礼多因循北齐,故其史馆修史制度亦上承北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