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源于日耳曼法“以手护手”原则的善意取得制度是适应商品经快速发展需要而产生的一项交易规则,为近代以来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中民法中一项重要法律制度。笔者试从善意标准的基本理论现状入手,结合民事善意经典案例与商事善意经典案例阐述建立商事善意审判标准的必要性,并将两者在实践中的审判标准相对比,试提出商事善意审判标准的方向。
简介:民商法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中基本法律制度,从确立以来在我国法制体系中始终居于重要的地位,民商法的完善与否密切影响着我国法律体系是否完备。民商法的发展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百姓的政治经济生活紧密相连,民商法的性质决定了它的地位和作用,故而加强民商法的建设、完善民商法律制度成为了当前我国法制建设中的当务之急。文章在分析目前我国民商法先进性和局限性的前提下,探讨民商法在当今社会经济、政治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进一步思考该如何完善我国民商法制度,对进一步建设健全的民商法体系提出策略,从而进一步完备我国的法律体系,造福百姓生活,使得民商事活动更加规范化。
简介:摘要本文阐述了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们理性与现实性统一和兼容的最佳选择,是实现人们保障自己合法权益、伸张正义的手段。本文的目的是建立一个制度,将公证制度建立在科学客观的前瞻基础上,其价值在于符合现代法治要求、适应时代发展要求。深入研究和探讨我国的公证制度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
简介:在我国,判例并不是一种正式法律渊源,更谈不上判例法制度。然而,不承认判例的法律效力和判例法制度的缺位却使我国的法律制度及其适用深陷于诸多困境之中。本文从理论层面和实证角度对建立我国判例法制度的客观诉求进行分析,指出应当适时地建立我国的判例法制度,即在以制定法为主要法律渊源的前提下,由最高法院形成作为正式法律渊源的判例,最高法院和其他法院根据“同案同判”的原则,受这些判例的约束并且在判决书中加以引用,最终形成以制定法为主要法律渊源,以判例法补充制定法、解释制定法的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同时,进一步对建立我国判例法制度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并对如何建立我国的判例法制度提出了具体的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