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尽管从古希腊的赫拉克利特开始就主张:'人民应当为法律而战斗,就象为自己的城垣而战斗一样.'[1]认为真正的法律都具有某种肯定的、明确的、普遍的、规范的性质,以致2000多年来,凡是沿袭这一法制传统的国家和人们,通常都对法的威严及其神圣性既敬畏又赋予厚望,相信一个国家或民族只要加强法治,就可以除恶务本、根治腐败、河清海晏,很少去反思法的深层结构与本身的真理性和客观性.然而一经将这种对于法律的朴素感情和信赖心绪自觉地付诸社会实践,便会发现即便是最圣洁的法典与残酷的现实之间也存在着令人难以置信的差异.法经常不是体现公众意志的戒律或治乱兴亡、祛蠹除奸的神丹圣药,更不是由自由的无意识的自然规律演变而成的有意识的国家律令.法不仅有善恶之分,就是善法也常常被权势者肆无忌惮地践踏.
简介:近年来高考加分存废之争颇为激烈。高考加分有实质平等和令人信服的利益为其宪法根基,它应当规范但不应废除。高考加分在性质上是一种特殊行政许可,对于造假等违法加分的处罚应是一种行政处罚,两者都必须依法实施。长期以来高考加分的"法律"依据是教育部和省级招生委员会发布的招生规定,此种中央和地方双重许可的高考加分设置导致现行的高考加分严重失范。国务院应依其职权制定专门调整高考加分的行政法规,该行政法规应取消福利性加分,严格控制鼓励性加分,充分许可补偿性加分,并适度提升加分幅度。为保障高考加分权利,该行政法规还须就高考加分争议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