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曹县人民检察院2006—2009年存在适用逮捕措施过多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受重打击、轻保护的执法理念影响、非羁押性强制措施不完善以及检察机关为避免社会负面评价而为。合理规制轻罪案件强制措施应提高逮捕案件的程序准入关,建立逮捕必要性证明制度和捕后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实行律师介入审查逮捕,推动法院直接受理轻罪自诉案件,加强刑事和解,推动社区监管,对外来犯罪人员实行同城司法处遇。
简介:<正>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论断已成为我们的共识。科技人员作为先进科学技术的发明者和推动者,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当前,在科技体制改革以及科技人员在开拓技术市场的活动中,出现了许多错综复杂的问题,如科技成果的盗卖、非法转让
简介:被害人过错是侵犯人身权利命案中的重要酌定情节。由于刑法二元结构模式存在许多问题,因此,十分有必要将犯罪人与国家的刑法二元结构模式转换到犯罪人、被害人和国家的刑法三元结构模式。应当明确界定被害人过错的范畴;被害人过错的标准,包括主体专属性、时间确定性、行为过错性、作用因果性、程度明显性;规范被害人过错的认定,保证和放宽适用的前提、扩大和规范适用的影响、完善和改进适用的依据。
简介: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刑事司法实践表明,外地人缓刑适用状况虽有改善,但仍显其差,原因是审判人员存有趋利避害的意识和缺乏缓刑管教条件及对被害人赔偿不到位。改善外地人缓刑适用状况应建立再犯可能性评估机制和缓刑监管机制。
简介:对非身份者认定为受贿罪共犯,既要符合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基本理论,也要符合“两高”《意见》的规定。“特定关系人”成立受贿罪共犯必须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必须有共同实施犯罪的实行行为。
合理规制轻罪案件适用逮捕措施——曹县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工作的调查
当前办理科技人员经济犯罪案件适用法律应注意的问题
刑法三元结构模式下被害人过错的认定与适用——以侵犯人身权利命案为视角
外地人缓刑适用状况的调查——以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刑事司法实践为样本
对受贿罪共犯范围认定的理解——以“两高”《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为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