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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娱乐节目管制的正当性在于公共利益原则。娱令在当前的文化管理体制下有合理性,其与我国广播电视台的公益性定位相关联。然而,我国的广播电视管理体制存在过度行政化的问题,导致广播电视台的工具化和附庸化。去行政化和功能区分化是我国广播电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我国的广播电视管理体制存在进一步改革的空间。

  • 标签: 限娱令 公共利益 去行政化 频道专业化
  • 简介:在现行民事诉讼辩论原则之改造已逐渐成为民事诉讼法学界的共识之条件下,必须对其适用的事实范围予以探讨.事实有主要事实、间接事实和辅助事实之分.关于主要事实和间接事实的区分标准以及二者是否均应适用于辩论原则的问题,理论上和实践中存在较多争论.鉴于主要事实和间接事实之区分的困难性、私权自治与程序公正观念的要求以及中国的实际情况,对主要事实与间接事实不必作严格区别而应统一适用于辩论原则.

  • 标签: 辩论原则 事实范围 民事诉讼 法律适用 主要事实 间接事实
  • 简介: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适用定金罚则,定金罚则的适用这种情况又分为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和合同双方当事人均违约,如何适用定金罚则5.合同不履行情况下

  • 标签: 定金性质 性质适用 略论定金
  • 简介: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变迁,刑法谦抑性面临新的更大挑战。应着重从理论定位、功能发挥、实现途径和科学适用等方面进行自我完善,从而使得刑法谦抑性的具体内容能够及时跟进社会发展并不断向前推动,决不能故步自封。对于刑法谦抑性在理解和适用方面出现的错误与偏差,也亟需在这一过程中予以及时匡正和纠偏。同时,在我国刑事法治实践发展进程中,须充分发挥刑法谦抑性应有的重要作用并予以坚守。

  • 标签: 刑法谦抑性 理论定位 功能 实现 适用
  • 简介:缓刑是一种考验刑,是指对犯罪之人判处刑罚,但在一定时间内暂缓执行刑罚的制度。其基本特点是对被告人判处刑罚,同时宣告暂缓执行,但又在一定期限内保持执行的可能性。基本条件是适用于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较小,具有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刑罚不致于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

  • 标签: 缓刑 执行缓刑制度 犯罪动机 犯罪次数 考验期间 审判效率
  • 简介:物权法上的善意取得制度一般只适用于体现纯财产利益的财产,人格财产作为一类兼具人格利益和财产利益的特殊财产具有独特的法律属性,从充分地保护人格财产所彰显的人格利益和精神价值考虑,其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但人格财产若因各种原因丧失了人格利益或者人格利益已降低为次要利益,则其与普通财产无异,可在符合善意取得各项要件时予以适用

  • 标签: 人格财产 人格利益 普通财产 善意取得
  • 简介:伪造货币罪的客体是货币的发行权和货币的公共信用。客观方面本罪需以仿照真货币为前提,此亦划分与变造货币罪的根本区别界限,假币逼真度高低并不影响本罪构成。主观方面本罪应以行使或者意图流通为目的。本文逐一梳理了司法实践中伪造境外货币、真伪拼凑货币、贵金属纪念币、退出流通的货币、货币样板等特殊犯罪形态的处理方式,并对数额认定、罪名确定、有无未遂、量刑标准、诉讼实务等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探讨。

  • 标签: 伪造货币 法律适用 罪法律
  • 简介:王立军案件共涉及徇私枉法、叛逃、滥用职权、受贿等四罪名。王立军“明知薄谷开来是有罪的人”,符合“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要件,依法应构成徇私枉法罪。明确叛逃罪是否以“危害国家安全”作为构成要件.以及王立军出逃美驻华领馆的行为是否成立叛逃罪,这对深入探讨叛逃罪仍然具有重要的价值与作用。王立军应否构成滥用职权罪,重点在于从主客观构成要件上来确定“未经批准或者伪造批准手续.违法使用技术侦查措施”是否符合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分析王立军的受贿罪问题。应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客观构成要件以及“明知”与“间接故意”主观要件两方面来把握.这样才能比较透彻地了解其受贿行为的性质及其危害性。

  • 标签: 徇私枉法罪 叛逃罪 滥用职权罪 受贿罪
  • 简介: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同种罪行的,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这一规定在将供述的同种罪行与自首区别的前提下

  • 标签: 理解适用 自首理解
  • 简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为“刑法修正案(九)”)对终身监禁的明文规定既成事实,实务中已存在适用该规定案件的前提下,其准确的适用路径,成为刑法学界研究的重点。运用案例分析法并结合相关刑事规定即可明确,终身监禁积极的适用条件与标准,以及排除适用的情形。对相关刑罚结构进行体系性分析可知,终身监禁的合理性补足之后,作为死刑的执行方式,其适用对象仅限于重大的贪污罪与受贿罪。死刑废除后,其将成为无期徒刑新的执行方式。

  • 标签: 终身监禁 适用条件 排除适用 刑罚结构
  • 简介:(一)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37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这就是我国法律关于“上诉不加刑”原则的全部内容。由于法律条文的过于原则抽象,且“两法”颁布以来未见对这一问题作过立法或司法解释,故无论是在司法实际部门的执法中还是在法学理论界,对“上诉不加刑”都有不同的理解和倣法,影响到对这一原则的贯彻执行。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做法:

  • 标签: 上诉不加刑 第二审人民法院 刑事诉讼法 司法实际 法定代理人 法学理论界
  • 简介: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要途径之一,但这一初衷良好、并被广大购房者寄予厚望的政策,为什么在实践多年后出现了那么多问题并为人所诟病,是操作不当,监管不严,还是该制度与生俱来的先天缺陷?如何看待和反思经济适用房制度所面临的现实困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施行近十年,这种惠民政策何时才能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本文通过对武汉经济适用住房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力图探求该制度如何找到新的出路。

  • 标签: 经济适用住房 制度层面 操作层面 “武汉模式”
  • 简介:<正>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已亡子女晚辈直系亲属代替继承其应继承的财产份额.代位继承是继承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在我国古代,不仅允许父母双亡的子女代替亡父母继承祖父母的遗产,而且还有允许儿媳代替亡夫继承公婆财产的实例.法国、德国、日本、苏俄等国家现行民法典均规定了代位继承制,我国司法实践也一直承认代位继承.但由于我国民法典迄未颁布,理论界和司法实践对代位继承的适用范围颇有

  • 标签: 代位继承权 被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 司法实践 适用范围 全部遗产
  • 简介:死刑适用混乱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死刑适用标准不明确。从实体法上明确死刑适用标准是限制死刑的上策。两部刑法典对死刑适用对象都进行了限制,但仅规定了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刑法修正案(八)》将75周岁以上老年人一般纳入不适用死刑之列,但婴幼儿母亲、精神病人、生理上或心理上有重大缺陷的人并未被排除。应进一步扩大不适用死刑的对象范围,完善限制死刑适用对象的标准。

  • 标签: 死刑 死刑适用对象 死刑适用标准 《刑法修正案(八)》
  • 简介:一问题的提出产品责任的发生,较其它责任而言,是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而产生较晚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其含义是指,因有缺陷的产品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该产品的制造者、销售者所应承担的特殊侵权责任①。产品责任,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责任最初发端于英美国家,本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受到了各国的关注。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体现新科技的产品在日常生活中的广泛应用,以及国际间交往的加强,不仅一件产品可能在几个国家流通,而且一件产品还可能由几个国家生产的零部件组装而成,因此国际间的产品责任案件屡见不鲜。由于它关系到各个国家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所以日益受到各国的重视,国际上尤其是西方各国相继制定了国内立法及国际条约对

  • 标签: 产品责任 法律适用原则 惯常居所地法 国际私法典 直接受害人 涉外产品责任
  • 简介:<正>在我国,缓刑制度的付诸实施,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由理论转化为现实的一个重要标志,是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活动促进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手段。司法实践证明,正确执行缓刑制度,对于促使犯罪分子尽快悔过自新,改恶从善,减轻劳改单位的负担。避免狱内交叉感染,维护社会安定,均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必须看到,目前我国的缓刑制度无论是在立法还

  • 标签: 缓刑制度 缓刑犯 缓刑期间 立法完善 监督考察 危害社会
  • 简介:我国《物权法》对于动产善意取得例外情形的规定规避了盗赃是否适用该法,而把该问题的解决让渡给了刑法。作者对动产善意取得的例外规定范围、原权利人的回复请求权期间及有偿回复问题进行了探讨。

  • 标签: 善意取得 有偿回复请求 回复请求期间
  • 简介:《刑法修正案(九)》对于职业禁止的规定应当遵循以下几个适用条件:主体条件是“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人”;实质条件是“犯罪人的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刑罚条件是“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最后,当刑法与其他法律规定有冲突时,应当对“从其规定”作有选择性的科学化理解。

  • 标签: 职业禁止 适用 条件
  • 简介:本文首先对国际商务惯例进行了重新分类,认为国际商务惯例应该分为国际商务惯常做法(practice)、国际商务惯例(usage)和国际商务习惯(custom),然后从可适用性、适用原则、适用途径、适用方式对国际商务惯例的适用规则做了具体分析,最后对国际商务惯例的适用顺序做出了新的结论.

  • 标签: 适用规则 惯例 国际商务 适用方式 试析 适用原则
  • 简介:《民法通则》第106条第3款规定:“无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对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法律化、条文化。但司法实务、理论界对该原则的适用颇具争议。本文结合具体事例阐述相关原理.以期准确适用法律.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标签: 适用法律 民事责任 司法实务 无过错责任原则 承担 责任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