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鲁迅治学中国小说史期间,就中国传统小说这一文类,曾有过总括性的发言。他认为古典小说的演进呈现出“羼杂”(注释:“羼杂”读音为chànzá,含义为搀杂错乱)这一突出的特征。所谓“羼杂”并非指种类的繁多,而是指小说史上新的种类出现之后,旧的种类并没有因此而被淘汰,新旧力量混杂在一起,各有其创作及受众群体,彼此相安无事。羼杂的文学面貌之下,志怪文学一支的生命力颇为强韧,从两汉一直延续到晚清。按照陈平原在《中国散文小说史》中的分析,志怪绵延赓续之因在于这一文类中的神仙、阴阳、鬼怪之信仰,乃是农耕传统中人们精神生活重要的组成部分,以至于内化为某种宗教化的情感。待至晚清,社会思潮面临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域外新思潮纷至沓来,马克思·韦伯于18世纪倡言的“祛魅时代”也莅临东方。思想文化的转向,深刻影响了知识生产、文学生态、受众审美等等层面,志怪文体在写作与接受两个现实环节上皆基础塌陷,终归于沉寂。
简介:“因俗而治”是明清统治者根据土司地区少数民族实际情况制定的民族政策。明清中央政府的“因俗而治”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行政体制方面,实施“多轨制”;二是在管理制度方面,体现“差异化”;三是在司法制度方面。注重“变通性”。地方土司政权的“因俗而治”主要是通过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以及司法制度得以实施。明清中央政府实施“因俗而治”的前提是必须维护中央王朝的统治,凡无碍于中原王朝统治的风俗习惯可“因俗”,而有碍于中原王朝统治的各种制度则不能“因俗”。“因俗而治”政策的实施效果极其显著:既推动了边疆土司地区的内地化,又推动了国家法制建设的渐进化。明清时期的“因俗而治”政策是适合土司地区少数民族社会生活实际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民族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