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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执行权是综合性权力,部分属于司法权,部分属于行政权。我国无需在法院之外另设执行机构,但必须严格区分法官与执行员,即执行员应行使执行中的行政权,负责具体执行事务的实施,而法官应行使执行中的司法权,负责裁判包括当事人、案外人与执行员之间争端在内的所有执行纠纷。西方二种典型的执行体制形式虽似对立,但均是如此分配执行权。这样既可分别建立起对二种执行权的控制机制,又可给予当事人充分的司法救济。

  • 标签: 民事执行体制 执行权 强制执行 权力控制 监督机制
  • 简介:<正>常国顺同志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婚姻基础是爱情吗?》(以下简称“常文”,见《北京政法学院学报》1982年第1期)一文,对社会主义的婚姻基础问题作了大胆的探索,这对推动婚姻问题的研究,活跃学术气氛是有益的。

  • 标签: 社会主义 婚姻基础 婚姻法 共产主义 资本主义 婚姻制度
  • 简介:<正>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就其性质来说是第一性与第二性的关系,正如它们各自的名称所形象表述的那样,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但是,上层建筑并不是消极地被决定,它一经产生,就对经济基础发生巨大的能动的反作用。法(包括法律制度和法律观点)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经济基础服务的能动作用,表现得尤为突出。但是,对法的这种能动作用,如何正确认识和自觉运用,还有许多问题需要探讨。

  • 标签: 社会主义经济基础 经济立法 上层建筑 经济建设 反作用 正确认识
  • 简介:历史方法与逻辑方法的结合是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逻辑的真理性是需要历史过程的必然性证明的。毛泽东同志一贯强调历史研究的重要意义。《资本论》是“按照历史”又“按照逻辑”的方法写成的。深化和发展公安学基础理论,应当坚持历史方法与逻辑方法的结合。不熟悉公安史不仅制约了公安学的发展,也将影响对公安工作一些重大是非的科学认识。公安学与公安学基础理论是公安学中关系最密切的基础学科,应当比翼双飞。

  • 标签: 公安学 基础理论 体系研究 历史方法 逻辑方法
  • 简介:一、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下称“《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在肖像权侵权案件中,困扰双方及法官的问题不是过错、损害和因果关系问题,而是侵害肖像权的加害行为如何认定的问题根据对《民法通则》第100条进行文义解释,在认定肖像权侵权责任的加害行为之违法性判断上,有一个特殊的标准——加害人须以营利为目的。

  • 标签: 侵权案件 肖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实证研究 责任认定 营利
  • 简介:许霆案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等一系列问题引发了人们广泛而激烈的辩论。原审判处许霆无期徒刑,确有立法与司法惯例上的因素,但关键是忽视裁判的合理性问题。在我国法治成长期内,一些司法者过分强调裁判的合规范性,而忽视对裁判进行适当情理道德判断,所作的裁判违背社会公众朴素的情感认知,此实质上违背了法律现代化的要求。在法律现代化的进程中,我们应该以合理性作为司法的中心思想。

  • 标签: 许霆案 裁判 公众认同 合理性
  • 简介:<正>1992年4月27日至30日,中国法学会法学基础理论研究会与湖北省法学会、武汉市法学会、武汉大学法学院、中南政法学院在武汉联合召开人权与法制的学术讨论会。这次会议,是在全国人民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邓小平同志南巡重要谈话之际召开的。与会代表首先交流了学习邓小平同志重要谈话的心得体会,并紧密联系法理学界的情况,进行了热烈、认真的讨论。与会学者一致认为,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

  • 标签: 法学基础理论 侵犯人权 中国法学 法理学研究 学术讨论会 心得体会
  • 简介:本文通过分析我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的价值理由和相应的法律规范,评估《民法总则》第九章的立法技术。我国诉讼时效制度具有督促权利人行使权利、保护债务人免于举证困难、避免无益的诉讼和节约司法成本的价值基础。首先,诉讼时效的期间和起算,兼顾权利人的保护与债务人的举证困难。其次,基于不同基础关系而发生的请求权,值得保护的程度不尽相同,在诉讼时效方面应体现其差异。再次,诉讼时效障碍事由及其后果,反映法律对于权利人与义务人之间在时效利益方面的分配状况。我国现行法对于诉讼时效障碍事由的认定宽松。最后,诉讼时效届满后的法律效果采“抗辩权发生说”,体现权利人与义务人之间的利益动态平衡。

  • 标签: 民法总则 诉讼时效 价值理由 法律规范 立法技术
  • 简介:受我国传统就业体制的影响,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在管理理念、制度建设、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等方面远落后于时代要求,内部规章制度的合法性、系统性及其落实更是受到了《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规的严峻挑战,滋生诸多纠纷,极大地增加了企业的用工成本。本文在分析当前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面临的主要法律风险及其成因的基础上,探讨防范和规避此类法律风险的措施。

  • 标签: 人力资源管理 劳动合同法 法律风险 应对措施
  • 简介:近年来,子长县环保局在市环保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抓班子、带队伍、树形象、创佳绩"的工作思路.突出“全省上名次、全市争第一、全县创一流”的奋斗目标,不断总结经验,坚定信心。努力实现“三大工作新突破”。即:在清洁文明井场建设上实现新突破、在大气污染治理上实现新突破、在农村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上实现新突破,

  • 标签: 环境保护局 子长县 良好环境 陕西省 农村生态建设 科学发展观
  • 简介:《劳动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已得到立法和司法实践的认同,但却没有与之相适应的劳动诉讼制度。同时,在司法实践中,民事诉讼不适应劳动诉讼已充分暴露,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大量劳动诉讼司法解释便是例证。无论是从《劳动法》和《民法》的差异,还是民事纠纷和劳动争议的差异,劳动诉讼的相对独立于民事诉讼都是必然选择。

  • 标签: 民事诉讼 劳动诉讼 实体法
  • 简介:法治是我国既定的治国方略,也是实施社会管理的基本前提和路径;在中国这样一个具有悠久德治传统的社会中.法治的实现必须立足于对德治资源的整理与统合。杭州市“法德并进”的社会治理模式是“法治”与“德治”在社会管理领域的有机整合.在理念、组织和制度等多层面统摄了社会管理的各项工作.是对当前社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的回应.是落实和实践社会管理创新的具体表现。“法德并进”社会治理模式的目的是形成更为良好的社会秩序.产生更为理想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

  • 标签: 法治 德治 “德法并进” 杭州
  • 简介:2013年,黄龙县交通管理大队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引,以黄龙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营造和谐平安、文明畅道的道路交通环境为主线,以事故预防为重点,积极探索交通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交通管理与服务水平,道路管控能力明显增强,辖区交通事故稳中有降,群众满意率连年上升.全年共办理交通事故案件212起,已结案207起,无一起复议、缠诉、跨县上访案件,已连续五年未发生一起上访缠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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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基础理论是民事诉讼理论分层中处于上位的三个层次。以处于第一层的诉讼目的和诉权理论以及处于第二层的辩论原则和处分原则为指引,以处于第三层的诉讼标的和既判力理论为中心,重新审视民事连带责任的共同诉讼类型(第四层),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民事连带责任的共同诉讼标的并不同一,且不存在既判力扩张,故并非固有或类似必要共同诉讼。只有坚持连带责任的普通共同诉讼定位,将必要共同诉讼限定在诉讼标的同一和既判力扩张的情形,并扩展"诉讼标的同一种类"的范畴,才能贯彻诉讼目的,保障当事人诉权,落实辩论原则和处分原则,并使当事人真正实现其民事权利。以民事诉讼基础理论作为分析框架对我国民事诉讼的立法、司法和理论进行反思与批判,同样是民事诉讼法学"法理化"的必经之路。否则,停留在注释和实证分析的民事诉讼法学终将枯竭其思想体系而退化为单纯的知识体系。

  • 标签: 理论分层 规范研究 法教义学 连带责任 诉讼标的 普通共同诉讼
  • 简介:普通法是英美法制当中一个独特的概念,也是当代各普通法系国家和地区法律制度重要的历史基础.近年来,随着我国与这些国家和地区交往的加深,普通法研究显示出其重要价值.然而,普通法研究在我国却长期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已有的研究却存在忽视其历史文化背景的重大缺撼.对此,本文主要从普通法的含义、历史地位及其两个重要历史形成基础方面探讨了这些问题.

  • 标签: 英国普通法 历史基础 英国法 英美法 普通法系 国家
  • 简介:网吧在其营业场所内经营影视点播业务,版权人与网吧双方的利益在网吧影视产业中得到了平衡。但伴随网吧影视点播业务的广泛开展,这种利益平衡被盗版影视和商业维权所破坏,网吧影视产业的发展陷入困境。现实需求呼吁司法裁判突破立法稳定与保守的局限性,充分发挥利益平衡机制作用,通过司法裁判对版权人与网吧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义务的有效分配而使得双方所追求的利益相应地得到实现。在网吧经营业务与版权人利益保护这两种法律利益出现冲突时,应由法官按照法律目的和法律精神的要求,依据法律论证程序,进行价值取舍,做出合理选择,正确界定网吧合理注意义务和适度保护版权人正当利益。

  • 标签: 网吧影视 利益平衡 商业维权
  • 简介:刑法具有认定商业秘密的独立标准。刑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视角展开,从而否认商业秘密财产权的性质。刑法中的商业秘密应当具有一定的新颖性、有形载体、实际的价值以及从任何渠道无法公开获得的特征。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证明不能采用"接触+相似"的证明标准,而应当采用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

  • 标签: 商业秘密 司法认定 证明标准
  • 简介:在人工智能推动下的司法改革当中,让机器通过深度学习以认知个案,是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前提与薄弱之处。当前,地方法院的实践尚未形成有效的知识积累方法。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前提是法律知识图谱的构建以及裁判规则的类型化与要素化。要件事实型民事裁判论与司法人工智能的生成规律具有内生契合性,可作为神经网络深度学习、分词设置、知识图谱设计的基础与前端理论。具体应用路径是依要件事实论不断进行层级解构,将案件认事用法解构为不同层级要素,并由法律专家分层级、分阶段标注,从而形成以要素标注的法律知识图谱大数据,以供机器学习。要件事实论之于人工智能司法应用具有独立性,人工智能难以代替法官。人工智能司法应用与民事诉讼制度具有相互促进关系,两者的深度融合将开拓中国民事诉讼的崭新发展阶段。

  • 标签: 要件事实论 人工智能 民事司法 法律知识图谱 要件解构
  • 简介:《合同法》中的不安抗辩权和预期违约均为预期不履行的救济制度,在适用要件和法律效果上都存在着重叠的可能性,如何梳理二者的关系,一直是我国民法学界较为关注的问题。本文认为,预期不履行的法律救济有“渐进性”和“径直性”两大模式,二者的适用范围主要根据预期不履行的确定性程度来区分。《合同法》中的不安抗辩权对应于前者,预期违约对应于后者,故二者在功能和适用范围上应有明确区分。在现行《合同法》框架下,应将预期违约的适用范围限定于严格意义上的期前拒绝履行,同时对不安抗辩权的适用范围进行适度扩张,以使其适用于所有不履行可能性较高但尚不确定的情形。此外,针对我国司法实践及学界中争议较多的、债权人根据《合同法》第69条解除合同后如何请求损害赔偿的问题,本文认为,期前解除权和期前损害赔偿请求权在法理基础及成立范围上并不相同,二者在逻辑上属于两个问题,故在不安抗辩权框架下仅规定中止履行权和期前解除权即已足够,既无须将第69条与预期违约规则衔接,亦无须将其解释为新的预期违约规则;而有关适用第69条时的期前损害赔偿问题,则应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而非第108条来处理。

  • 标签: 预期不履行 法律救济 不安抗辩权 预期违约